公告编号:2026-016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为保障卫星厅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于 2019 年 6 月、2020 年 1 月、2021 年 6 月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签订借款协议,机场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以机场集团申请的当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际发行利率为准,机场集团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年内分次借款,单笔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按照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前期已偿还机场集团 22.75 亿元财务资助,用于机场集团提前偿还政府专项债券借款。根据深圳市审计局的专项检查意见,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管理,机场集团需退还公司以自有资金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借款金额。为保障卫星厅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满足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管理要求,机场集团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财务资助,其中,22.75亿元为机场集团退还公司以自有资金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金额;27.25 亿元为机场集团以机场卫星厅项目申请的深圳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借款利率以机场集团申请的专项债券实际发行利率为准。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6年 1-3 月,机场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共计 0 万元,公司归还本金共计 21,931 万元,产生利息共计 3,246 万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接受机场集团财务资助余额为 351,595 万元。 (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0 日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03 月 31 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 2026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 年 0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