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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24 财报 -
报告封面

2025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42026年4月 2025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永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相博文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叙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分析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依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97,356.9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93,863,684.8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93,863,684.89元,实收股本为515,331,574.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9第五节重要事项................................................................................................................................................48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5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72第八节财务报告................................................................................................................................................7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董事长周永麟先生签名的2025年年度报告文件原件; 二、载有公司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琦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相博文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是否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医疗业务: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全心全意为大众眼健康服务”为宗旨的专业眼科连锁医疗企业,主要从事为眼疾患者提供各种眼科疾病的诊断、治疗等医疗服务,主要包括屈光项目、白内障项目、视光项目、眼综合项目,为全国各地的广大患者提供覆盖眼科全病种的专业性诊疗服务。 目前公司已经在上海、成都、重庆、青岛、济南、无锡、郑州、南昌、呼和浩特、义乌等10个中心城市开设了14家专业眼科医院和3家眼视光诊所,技术水平及业务规模均处于民营眼科行业中领先地位。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构建并推动全生命周期眼健康服务体系。 (一)医疗业务经营模式: 1.服务模式 2025年是“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布局之年,作为国内专业眼科医疗连锁机构,公司立足于全国大、中型城市,着力打造高品质眼科诊疗服务,在全国多地设立了业务范围辐射当地及周边区域的眼科医院,形成全国性的连锁网络,旗下全部医院均为医保定点机构。医院科室齐全,主要包括的诊疗项目涵盖屈光、白内障、眼视光、斜弱视及小儿眼科、眼表、青光眼、眼眶、角膜病等。公司以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为核心,构建覆盖全年龄段、全流程、全场景的专业医疗服务体系,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将严谨医疗品质与温暖人文关怀深度融合。 为持续升级患者就诊体验,集团打造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360°闭环服务。诊前提供在线咨询、便捷预约与术前指导,让患者提前明晰流程、安心就诊;诊中实行专人全程陪同,协助挂号、检查、诊疗与手术,以贴心服务缓解就医紧张,传递如家般温暖;诊后建立标准化用户数据档案和跟踪回访机制,持续关注术后恢复与长期眼健康,为每一位患者提供全程、安心、可信赖的光明守护。 2.营销模式 公司实行总部统一进行品牌管理、各医疗机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补充个性化营销措施相配合的营销模式。总部统一负责品牌与网络营销,各地医院在扎实做好诊疗服务、建立提升口碑的基础上采用合理、必要的营销方式,提升品牌形象。 以医院技术口碑+线上新媒体矩阵+医生IP科普建立专业品牌与用户信任,同时配合校园眼健康筛查、社区科普、服务高质量的服务口碑裂变、基层医院共建,形成“科普教育—筛查建档—诊疗服务—长期眼健康管理”的闭环式眼科医疗服务营销体系。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业务主要涵盖医疗耗材、药品、配镜材料以及医疗设备等的品类,为强化议价能力,充分发挥集团化采购的规模效应,公司由集团采购保障部门统一与合格供应商开展商务洽谈,协商并签署协议。根据各家医疗机构日常诊疗活动的需要,采购保障部门对各家医院的采购需求采用主动采集分析常用量和各医院根据自身业务开展需求上报采购需求双轨并行的方式,对旗下各医院的采购需求进行实时、有效地追踪和汇总,制定出最优采购策略并组织实施。 公司采购保障部门建立并维护公司内部统一采购目录,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合格供应商综合评定,围绕供应商的经营资质、产品质量、产品的定价、售后服务、财务状况及技术能力等多维度开展全面评价,保障高品质医用材料与医疗设备的稳定供应;同时对采购目录进行常态化维护与动态更新,确保采购安排契合各医疗机构运营及市场发展需要。 4.结算模式 公司眼科业务所涉诊疗服务相关的费用结算主要分为自费费用结算、门诊医保结算、住院医保结算和其他商业保险支付等结算方式。 其中自费费用结算为患者个人直接支付。无需住院的,即时支付即时结算;需住院的,待出院时结算。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医疗费,由本人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现金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与相应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具体的流程、项目及比例根据各地医保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 住院参保人出院时,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现金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与相应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具体的流程、项目及比例根据各地医保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钢结构及能源业务 钢结构业务主要是专业从事轻钢结构、重钢结构、多高层钢结构、空间大跨度钢结构等建筑体系及桥梁钢结构的建造。公司拥有专业钢结构设计院、先进生产线及生产加工基地,是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钢结构业务行业内普遍采用“以销定产”模式,按订单设计生产各类钢结构,大部分工程通过招投标获取。 能源业务主要是从事加油加气站租赁、石油天然气销售、入户安装业务,2025年公司能源主要业务为能源相关资产对外租赁,收取租金。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眼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全年龄段人群全生命期。为此2025年,国家政策层面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推进卫生健康行业应用创新发展等方面,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法规,进一步促进眼科医疗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一)行业政策情况 1、2025年1月4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563项眼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为125项,分为临床诊察、非手术治疗、手术三大类;明确人工晶状体植入分常规、复杂情况单独立项,体现技术难度差异;规范重叠项目收费等,系统整合规范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助力守护眼健康。推动眼科价格项目体系规范化、标准化。 规范化、标准化的价格项目体系,将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有效弥补眼科诊疗方面的不足和短板,为优化眼科医疗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2、2025年7月1日国家药监局为进一步加强含光源的近视控制、弱视治疗类医疗器械产品监督管理,发布《含光源的近视控制、弱视治疗类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的通告(2025年第25号),提出若产品以激光为光源照射眼睛,用于近视控制或弱视治疗,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