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奥浦迈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肖志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亮萍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截至2026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为139,271,991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7,854,398.20元(含税),2025年度中期公司以每股分派现金红利0.23元(含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金额26,116,213.42元。故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3,970,611.62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9.43%,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的69.82%。 鉴于公司2023年开始实施的股份回购已于2024年10月27日实施完毕,同时公司已于2025年1月8日 完 成 对 回 购 股 份1,223,706股 的 注 销 工 作 , 上 述 已 回 购 股 份 并 注 销 涉 及 的 成 交 总 金 额51,002,344.90元(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5年度预计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04,972,956.52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51.74%,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35.81%。 除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外,为进一步回报广大股东,若公司2026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拟提请董事会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具体分红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三、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12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8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68第五节重要事项..........................................................................................................................109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74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86第八节财务报告..........................................................................................................................187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注1:公司原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鉴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已完成,变更后的机构名称/主体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投资银行业务机构名称/主体变更的公告》。 注2: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收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以及《关于变更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获悉原保荐代表人靳宇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对奥浦迈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委派方伟州先生接替靳宇辰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获悉原财务顾问主办人靳宇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对奥浦迈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委派方伟州先生、陈轶超先生继续担任本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履行本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注3:公司于2025年3月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独立财务顾问协议,由国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财务顾问。鉴于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12月3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并于2026年1月14日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故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于2026年1月14日起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1、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491.34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增加19.40%。其中,公司产品业务板块实现销售收入23.03%的增长,展现出强劲且稳健的发展势头。这主要得益于公司在重点客户管线上的持续深化及向后推进、市场开拓力度的不断扩大,以及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为该业务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本报告期末,共有327个已确定中试工艺的药品研发管线使用公司的细胞培养基产品,整体相较2024年末增加80个,充分体现了市场对公司产品与技术实力的广泛认可。其中,持续优化的目录培养基及高效的定制化开发服务表现尤为突出,凭借其稳定的性能与灵活的解决方案,赢得了客户的积极反馈与深度信赖。通过持续满足客户在研发与生产中对培养基多样化、高标准的需求,公司不仅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粘性,也为整体业务收入的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全球生物医药行业持续承压、创新药研发企业普遍面临考验的背景下,公司CDMO服务业务板块在2025年度仍受到部分客户项目调整、融资进度延缓等多重因素影响,整体发展面临挑战。尽管如此,该板块收入仍实现同比小幅增长,展现出一定的业务韧性与应变能力。公司将继续聚焦服务提质与效率优化,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稳步推进该业务的可持续经营。 2、2025年,公司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较2024年分别上升98.07%、216.57%,主要原因系: (1)收入增长影响:公司产品业务板块凭借显著的毛利率优势,随着收入规模的持续扩大,对整体利润贡献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创新、生产工艺优化以及对市场的快速响应,不断提升运营效率与成本控制能力,推动盈利水平实现同步提升。产品竞争力的持续增强与客户认可度的稳步提升,共同促进了公司整体利润的快速增长。 (2)税收优惠变化影响: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奥浦迈生物工程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自2025年开始由25%降至15%,对本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的减少产生积极影响,涉及金额约1,100万元。这不仅体现了公司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方面的综合实力,也为后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长期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4年增长了49.31%,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回款改善等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相较2024年大幅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升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部分信息因涉及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相关信息已申请豁免披露,并已履行公司内部相应审批程序。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