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I SUNMI TECHNOLOGY CO., LTD.SHANGHAI SUNMITECHNOLOGY CO.. LTD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以 不 同 投 票 權 控 制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於中华人民共和國册成立以不同投票槿控制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 份 代 號 :6810全 球 發 售股份代號:6810全球發售 聯 席 保 薦 人 、整 體 協 調 人 、聯 席 全 球 協 調 人 、聯 席 賬 簿 管 理 人 及 聯 席 牽 頭 經 辦 人聨席保薦人、整體協調人、、聊席全球協調人、聊席簿管理人及聨席牵頭經瓣人 德意志银行 ABCIC儿銀國際 整 體 協 調 人 、聯 席 全 球 協 調 人 、聯 席 賬 簿 管 理 人 及 聯 席 牽 頭 經 辦 人整體協调人、聨席全球協调人、聨席簿管理人及聊席牵頭經瓣人 CMBI招银国际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圈下如對本招股章程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周,廉微獨立専業意見 Shanghai Sunmi Technology Co., Ltd.(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以 不 同 投 票 權 控 制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Shanghai Sunmi Technology Co., Ltd.上海商米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册成立以不同投票控制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聊席服薄管理人及聊席率頭經辨人 本招股章程連同本招股章程附錄六「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展示文件」一節所述文件已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42C條規 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 文 件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本招股章程建同本招股章程附錄六「送呈香港公司册愿虑長及展示文件」一節所述文件已根摄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整及雜填像文)條例》第342C條规定送呈香港公司册處魔長登記。香港證券及期货事务蓝察委會及香港公司册魔長對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除 非 另 有 公 佈 ,發 售 價 將 為 每 股 發 售 股 份24.86港 元 。香 港 發 售 股 份 的 申 請 人 須 於 申 請 時 就 每 股 香 港 發 售 股 份 繳 付(視 乎 申 請 渠 道 而 定)發 售 價24.86港 元 ,連 同1.0%經 紀 佣 金 、0.0027%證 監 會 交 易 徵 費 、0.00015%會 財 局 交 易 徵 費 及0.00565%香 港 聯 交 所 交 易 費 。除非另有公怖,發售價将為每股發售股份24.86港元。香港發售股份的申人须於申時就每股香港發售股份缴付(视乎申渠道而定)發售價24.86港元,同1.0%經纪佣金、0.0027%證盟會交易微费、0.00015%會财局交易微费及0.00565%香港聊交所交易费 整 體 協 調 人(為 其 本 身 及 代 表 包 銷 商)經 本 公 司 同 意 後 ,可 在 認 為 合 適 的 情 況 下 於 截 止 遞 交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申 請 當 日 上 午 或 之 前 ,隨 時 調減 香 港 發 售 股 份 數 目 及 ╱ 或 調 低 發 售 價 至 低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所 述 水 平 。於 該 情 況 下 ,本 公 司 將 於 作 出 有 關 調 減 決 定 後 於 可 行 情 況 下 盡 早且 無 論 如 何 不 遲 於 截 止 遞 交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申 請 當 日 上 午 ,在 本 公 司 網 站https://www.sunmi.com及 香 港 聯 交 所 網 站www.hkexnews.hk刊 發公 告 ,並 按 經 修 訂 發 售 股 份 數 目 及 ╱ 或 經 修 訂 發 售 價 範 圍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1.13條 規 定(包 括 刊 發 補 充 招 股 章 程 或 新 招 股 章 程(如 適 用))取 消 及 重 啟 發 售 。進 一 步 詳 情 ,載 於 本 招 股 章 程「全 球 發 售 的 架 構」及「如 何 申 請 香 港 發 售 股 份」章 節 。整體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經本公司同意筱,可在韶為合適的情况下於截止题交香港公開發售申當日上午或之前,随時調减香港發售股份数目及/或調低變售價至低於本招股章程所迹水平。於该情况下,本公司将於作出有開調减决定筱於可行情况下盖早且無如何不霆於截止迹交香港公阐發售申当日上午,在本公司網站https://www.sunmi.com及香港聊交所站www.hkexnews.hk刊变公告,亚按經修订發售股份数目及或經修订發售價围根摄上市规则第11.13像规定(包括刊發補充招股章程或新招股章程(如随用))消及重散發售。進一步情,载於本招股章程「全球發售的架」及「如何申香港發售股份」章節 倘 於 上 市 日 期 上 午 八 時 正 前 發 生 若 干 事 件 ,整 體 協 調 人(代 表 包 銷 商)可 終 止 香 港 包 銷 商 於 香 港 包 銷 協 議 項 下 的 責 任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程「包 銷」一 節 。倘於上市日期上午八時正前發生若干事件,整體協調人(代表包销商)可终止香港包销商於香港包销協项下的任。参阅本招股章程「包销」一節 發 售 股 份 並 無 亦 不 會 根 據 美 國 證 券 法 或 美 國 任 何 州 證 券 法 登 記 ,且 不 得 於 美 國 境 內 提 呈 發 售 、出 售 、抵 押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轉 讓 ,惟 豁 免遵 守 美 國 證 券 法 及 任 何 適 用 的 美 國 州 證 券 法 登 記 規 定 或 毋 須 遵 守 該 等 規 定 的 交 易 除 外 。發 售 股 份 僅 可 依 據S規 例 在 美 國 境 外 以 離 岸 交 易方 式 提 呈 發 售 及 出 售 。發 售 股 份 不 會 在 美 國 境 內 公 開 發 售 。發售股份董無亦不會根美證券法或美圆任何州證券法登記,且不得於美圆境内提呈發售丶出售丶抵押或以其他方式搏廉,惟豁免遵守美國證券法及任何適用的美國州證券法登記规定或母须遵守该等规定的交易除外。發售股份懂可依据S规例在美境外以離岸交易方式提呈發售及出售。發售股份不會在美國境内公發售 於 上 市 後 ,將 通 過 不 同 投 票 權 控 制 本 公 司 。有 意 投 資 者 務 請 注 意 投 資 於 不 同 投 票 權 架 構 的 公 司 的 潛 在 風 險 ,特 別 是 不 論 其 他 股 東 如 何投 票 ,不 同 投 票 權 受 益 人(其 利 益 未 必 與 股 東 的 整 體 利 益 一 致)將 可 對 股 東 決 議 案 的 結 果 行 使 重 大 影 響 力 。有 關 與 不 同 投 票 權 架 構 有 關的 風 險 的 進 一 步 資 料 ,請 參 閱「風 險 因 素—與 不 同 投 票 權 架 構 有 關 的 風 險」。有 意 投 資 者 決 定 投 資 本 公 司 前 應 經 過 周 詳 審 慎 考 慮 。於上市,将通趟不同投票控制本公司。有意投资者务注意投资於不同投票架的公司的潜在属险,特别是不其他股束如何的险的進一步资料,参阅「風险因素一舆不同投票權架横有開的風险」。有意投资者决定投资本公司前經遏周详害慎考虑 注意 我們已就香港公開發售採取全電子化申請程序。我們不會就香港公開發售向公眾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本招股章程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我們的網站https://www.sunmi.com可供閱覽。倘閣下需要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可從上述網址下載並打印。網站www.hkexnews.hk及我們的網站https://www.sunmi.com可供阅觉。倘閣下需要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可上迹網址下载亚打印 重要提示 致投资者的重要提示:全電子化申程序 我們已就香港公用發售探取全電子化申程序。我們将不會就香港公開發售提供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可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披露易>新上市>新上市資料 」頁面及我們的網站https://www.sunmi.com查閱 。本招股章程可於聊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披露易>新上市>新上市资料」真面及我的網站https://www.sunmi.com查阅。倘閣下需要本招股章程印刷本,閣下可徙上述網址下裁亚打印。 閣 下 可 通 過 以 下 其 中 一 種 方 法 申 請 認 購 香 港 發 售 股 份 :阁下可通以下其中一種方法申韶購香港發售股份: (1)於www.eipo.com.hk通 過eIPO服 務 於 網 上 提 出 申 請 ; 或(1)於www.eipo.com.hk通遏白表eIPO服务於網上提出申;或 (2)通 過EIPO渠 道 以 電 子 方 式 促 使 香 港 結 算 代 理 人 代 表閣 下 提 出 申 請 ,方式如下 : 指示閣下的經紀或託管商(須為香港結算參與者)按閣下的指示 ,通 過 香 港 結 算 的FINI系 統 代 為 提 交 電 子 認 購 指 示 。(2)通遏香港结算EIPO渠道以電子方式促使香港结算代理人代表阁下提出申,方式如下:指示閣下的經紀或記管商(须为香港结算参舆者)按閣下的指示,通香港结算的FINI系統代爲提交電子韶購指示。 我 們 不 會 提 供 任 何 實 體 渠 道 以 接 收 公 眾 的 任 何 香 港 發 售 股 份 認 購 申 請 。本 招 股 章程 電 子 版 本 與 根 據《公 司(清 盤 及 雜 項 條 文)條 例》第342C條 送 呈 香 港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登 記的 招 股 章 程 印 刷 版 本 內 容 相 同 。程電子版本舆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项條文)條例》第342C條送呈香港公司册處長登記的招股章程印刷版本丙容相同。 倘閣下為、或,務請閣下提示顧客 、客戶或主事人(如適用)注 意 ,彼 等 可 於 上 述 網 址 網 上 閱 覽 本 招 股 章 程 。倘閣下为中介人丶經紀或代理人,务阁下提示癫客丶客户或主事人(如適用)注意,彼等可於上述網址網上阅覺本招股章程。 有 關閣 下 可 以 通 過 電 子 方 式 申 請 認 購 香 港 發 售 股 份 的 程 序 的 進 一 步 詳 情 ,請 參閱 本 招 股 章 程「如 何 申 請 香 港 發 售 股 份」一 節 。有關閣下可以通遏電子方式申韶購香港發售股份的程序的進一步群情,参阅本招股章程「如何申香港發售股份」一節。 重要提示 閣下通過eIPO服務或EIPO渠道提出的申請須至少申請認購100股香港發售 股 份 ,並 為 下 表 所 列 香 港 發 售 股 份 數 目 的 倍 數 。申 請 香 港 發 售 股 份 的 任 何 其 他 數 目 將 不予 考 慮 ,並 且 可 能 會 被 拒 絕 。閣下通白表eIPO服务或香港结算EIPO渠道提出的申须至少申韶購100股香港發售股份,爲下表所列香港發售股份数目的倍数。申香港發售股份的任何其他数目将不予考愿,亚且可能會被拒 倘通過eIPO服務提出申請 ,請閣下參照下表計算就所選股份數目應付的金額 。申 請 香 港 發 售 股 份 時 必 須 全 數 支 付 相 關 的 應 付 金 額 。倘通逼白表eIPO服务提出申,閣下参照下表計算就所選股份数目愿付的金额。申香港發售股份时必须全数支付相關的愿付金额。 倘閣 下 透 過EIPO渠 道 提 出 申 請 ,閣 下 之或可 能 會 要 求閣下預付存入經紀或託商管根據香港適用法律及法規釐定的申請金額 。閣下有責任遵守閣下 之 經 紀 或 託 管 商 就閣 下 申 請 的 香 港 發 售 股 份 規 定 的 任 何 此 類 預 先 注 資 要 求 。倘閣下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