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71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沈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志仙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待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5年9月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股息派发,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35,409,600.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加上公司已经实施的2025年中期股息派发,2025年度总的利润分配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35元(含税)。按照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6,720,000股 , 以 此 计 算 公 司2025年 度 ( 包 括 中 期 已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124,917,2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8%。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4第五节重要事项............................................................................................................................5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8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87第八节财务报告............................................................................................................................87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8.86%、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4.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3.44%,主要系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及产销量增长带来的规模效益所致。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08.38%,主要系本年开具票据支付采购款比例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度末增长74.46%、总资产较上年末增长43.53%,主要系公司本期首发上市收到募集资金以及产销规模扩大盈利增加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包括铝板带和铝箔两大类。铝板带箔是众多下游行业继续深加工的基础材料(以下简称“基材”),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电子电器、轻量化和新型建材等下游产品或领域,助力新能源、AI、绿色低碳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1、在锂电池领域的应用 锂电池主要分为动力、储能和消费3个细分应用领域。公司铝板带产品主要被应用于动力锂电池的结构件(含电芯外壳、盖板、防爆片、软连接、极耳、PACK箱体等),以及与锂电池散热相关的液冷板(又称“水冷板”);铝箔产品主要被应用于新能源锂电池的正极集流体,以及消费锂电池正极集流体和软包锂电池的铝塑复合膜,相应产品可以应用于固态电池和钠电池。 2、在电子电器领域的应用 公司产品在电子电器领域应用较广,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如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液晶屏等)、服务器及数据中心机箱机柜的结构件和热管理液冷系统、PCB电路板等。 3、在轻量化领域的应用 在轻量化应用方面,公司产品主要用于汽车、轨道交通等交通工具的零部件,包括微通道换热器、热交换器(如空调器、水箱、机油冷却器、中冷器和散热器等)、隔热罩、内结构件、内饰件、重卡油箱,高铁和城市轨道交通内饰件以及现代物流体系中的罐车、冷链集装箱,低空飞行器结构件等。 4、在新型建材领域的应用 在新型建材应用方面,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铝锰镁屋面板、保温装饰一体板等新型建材,用于体育场馆、会展中心、机场、高铁站、地铁站等大型标志性建筑的屋面、内/外墙材料及全铝家具等。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情况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即根据制造总部制定的生产计划,由采购部向合格供应商采购。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铝锭、铝合金扁锭(以下简称“扁锭”)、铝卷坯料。 公司向现货市场采购铝锭,以长江有色金属网或者上海有色金属网铝锭价格为基础加升贴水定价。公司采购扁锭、铝卷坯料等半成品以进一步加工为成品。相应采购一般与相应供应商签订一段时期(年度/半年等)框架合同,每批次采购的数量和规格以具体订单为准;采购定价按照“铝锭价+加工费”方式确定。此“铝锭价”也采用计价周期的铝锭算术平均价确定;加工费是根据合金成分、运费、付款方式等因素在框架协议中议定的价格。 2、生产模式 公司是“以销定产”和“备库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制造总部根据客户订单情况、产品技术指标要求、交货期,并结合公司现有产能、产品工艺特点、生产周期等制定生产计划;在能与订单协同生产时,生产计划中会适当增加部分出货量较大的标准产品作为备库。前者即为“以销定产”模式,后者为“备库生产”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为主、“备库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在制造总部制定完成生产计划后,公司生产部门按此组织相应产品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均为直销模式。按照销售区域差异,公司销售可分为内销和外销两类,其中国内市场是公司主要销售区域。按照客户类型差异,公司客户类型分为生产商和贸易商两类。生产商客户指购买公司产品、加工生产后对外销售的客户,贸易商客户指购买公司产品后不经加工,直接对外销售的客户,生产商是公司的主要客户。 按照主要原材料来源差异,公司销售可分为商品销售和来料加工两类。商品销售是公司采购原材料并承担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情况下进行产品加工、销售,产品销售按照“铝锭价+加工费”方式定价。来料加工是客户提供原材料,公司不承担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进行产品加工并收取加工费方式,报告期内商品销售是公司主要销售方式。 4、定价方式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采用“铝锭价+加工费”定价方式。其中,加工费主要按照产品的合金品种、工艺复杂程度、技术质量要求、市场需求、结算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铝锭价以合同或者订单中约定的铝锭价格为准,来料加工方式不含铝锭价。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铝板带箔的生产是通过对铝锭坯压延(轧制)变形形成,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业务所处行业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类别下的“铝压延加工(C3252)”。 2025年度,铝板带箔行业发展有如下特点: (一)政策支持,绿色低碳与高端智造双轮驱动 2025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加快设备更新改造,促进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持续扩大铝产品应用,建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铝产业发展体系。鼓励提升产品高端化供给水平,围绕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高端制造业需求,开展高强、高韧、耐腐蚀等铝合金材料制备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研制高精度轧制装备及控制系统等关键装备,支持铝加工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供定制化、功能化、专用化的产品和服务,拓展消费潜力,《方案》将“以铝节铜”“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