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定位
目标:2035年欧盟制造业占GDP提升至20%。
手段:通过公共采购倾斜、设定补贴门槛及附加外资审查条件实现。
二、适用行业
- 净零工业:电池、光伏、风电、热泵、储能、氢能设备、碳捕获。
- 能源密集型基础材料:钢铁、铝、水泥。
- 汽车(电动/混动/燃料电池)。
- 不包含:芯片、AI、生物、机器人。
三、公共采购&公共支持:本土含量门槛
- 电动汽车:
- 享受补贴/公共采购/公共租赁的车辆必须满足:
- 整车在欧盟境内组装;
- 非电池零部件欧盟制造比例≥70%(按价值);
- 电池满足欧盟本土生产要求。
- 净零技术(光伏、电池、储能、风电等):
- 公共资金支持项目需逐步提高欧盟本土制造比例,原材料/关键组件欧盟本地≥40%(草案目标)。
四、外资投资附加条件(≥1亿欧元)
适用:战略行业(电池/光伏/电动车/储能/钢铁/铝/水泥)。
核心要求:
- 大额外资必须合资,外资持股≤49%,欧盟方控股。
- 股权比例直接对应投票权,禁止通过协议/表决权委托/特殊架构绕开49%上限。
- 董事会席位、重大事项决策权按股权比例分配,欧盟方控股方主导。
附加条件:
- 技术转移:核心技术、IP、工艺需在欧盟内可扩散。
- 本地用工:欧盟员工≥50%。
- 本土含量:满足对应行业“欧盟制造”门槛(如电动车70%、净零技术40%)。
五、研究结论
若政策最终落地执行,利好扩产(各类设备,锂电/光伏设备等)及再工业化带来的电力设备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