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6年02月 指导原则总结
一、概述
透皮和局部给药系统(TDS)通过皮肤给药,实现局部或全身治疗作用,其处方、工艺或给药装置直接影响药物递送。TDS药物开发需平衡局部有效性和系统安全性,黏附性能、皮肤刺激性和致敏潜力是关键因素,需通过针对性临床试验进行考察。本指导原则适用于TDS的化学仿制药,常见产品包括贴片、透皮贴剂或缓释膜等固态制剂。应用时需参考GCP、ICH、品种相关个药指南及其他国内外指导原则。本原则内容代表药审中心当前观点,需持续完善,制定研发策略或试验设计时,仍需与药审中心积极沟通。
二、黏附性评估的临床试验
(一)总体设计考虑
建议采用单次给药、随机、对照、评估者盲法设计,也可采用开放设计但需提供无偏倚证明。可作为独立研究或与药代动力学研究合并进行。
(二)关键设计要素
- 试验制剂:使用拟上市最终处方工艺生产的TDS,建议使用最大规格。
- 对照选择:以RLD作为对照,也可根据研究目的选择其他对照。
- 研究人群:健康男性和非妊娠、非哺乳期女性,排除重大皮肤病、免疫系统疾病等。
- 贴敷条件:贴敷于RLD推荐部位,皮肤清洁干燥,避免毛发擦伤,模拟真实使用条件(活动、沐浴等),禁止额外覆盖物或固定装置。
- 评估方法:采用五点黏附性评分量表(主要方法),记录实际黏附百分比,建议每次评估拍照,通过患者日记收集影响黏附的事件。
- 评估频率/时间:敷用期≥7天者每日评估一次,72小时者每12小时评估一次,12~24小时者每4小时评估一次,少于12小时者每1小时评估一次。
- 评价指标:推荐使用平均黏附评分(MAS)作为主要评价指标,需记录各时间点黏附评分。
- 终点指标与统计分析:遵循ICH E9,样本量基于仿制药与RLD差异估算,PPS需排除早期移除的TDS单元,推荐使用非劣效性检验(δ=0.15),需进行描述性分析。
三、刺激性和致敏性评估的临床试验
(一)总体设计考虑
建议采用随机、对照、评估者盲法设计,在一项研究中评价皮肤I/S反应。在“刺激条件”下进行,反复移除并重新贴敷TDS,研究阶段包括21天诱导期、14~17天休息期和激发期。
(二)关键设计要素
- 试验制剂:使用拟上市最终处方工艺生产的TDS,建议使用最大规格。
- 对照选择:以RLD作为对照,也可选择辅料TDS或阳性对照TDS。
- 研究人群:健康男性和非妊娠、非哺乳期女性,排除重大皮肤病、免疫系统疾病等。
- 贴敷条件:部位准备和环境模拟与黏附性评估一致,若需胶带加固,需设定标准并分别报告刺激反应。
- 评估方法:采用皮肤反应评分(0~7分)和其他效应评分(A-H)两项量表,记录综合刺激评分。
- 评估频率/时间:诱导期内每次更换TDS时评估,激发期观察足够长以检测延迟反应,激发期移除后48或72小时评估,必要时进行再激发测试。
- 评价指标:推荐使用平均刺激评分(MIS)作为主要评价指标,需记录各时间点综合刺激评分。
- 终点指标及统计分析:皮肤刺激性分析遵循ICH E9,PPS需包含完整诱导期和未脱落TDS单元,推荐非劣效性检验(δ=0.20),需进行描述性分析。皮肤致敏性分析以潜在致敏反应人数和百分比为主要终点,需入组足够数量参与者,PPS需包含完整诱导期和激发期TDS单元,需统计并描述致敏性数据。
四、参考文献
列出相关FDA和EMA指南及国内指南。
五、附录
缩略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