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已建成数量众多、类型丰富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有效保护了省内88.34%的陆生野生脊椎动物和野生高等植物,涵盖90.91%的中国重要候鸟迁徙通道。自然保护地主要包括森林、湿地、海洋等典型生态系统,其中森林面积85.10万公顷,湿地面积14.57万公顷,海洋面积35万公顷。已记录陆生野生脊椎动物769种,野生高等植物5043种,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68种,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41种。
浙江省在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方面采取了多项举措:完善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强化物种保育和种群恢复,夯实监测网络和科技支撑,推进品牌建设和科普宣教。通过这些举措,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格局逐渐完善,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数量稳步增长,科研领域成果丰硕,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度赋能绿色发展,自然保护地影响力持续扩大。
具体成效包括:2019年以来新建各类自然保护地14个,新增面积3.87万公顷;中华凤头燕鸥繁殖栖息地扩展至3个,朱鹮种群数量增加到960只,普陀鹅耳枥野外成功回归4000余株;出版专著99部,发表高水平论文150余篇,新发现动植物新物种57个;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森林康养、生态体验、科普教育融合发展,中医药产业年产值超百亿,庆元香菇品牌价值达145亿元;自然保护地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屡获国际认可,承办第五届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杭州、临安等城市获得多项国际荣誉。
未来,浙江省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化自然保护地体制机制改革,巩固与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推进浙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