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的评估,近100万种动植物物种面临灭绝风险,人类活动是主要威胁。金融机构在生物多样性危机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其投融资活动对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产生重大影响。
核心观点:
- 金融机构需要制定有效的生物多样性计划,以停止和扭转生物多样性损失,并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GBF)行动目标14保持一致。
- 生物多样性计划应设定雄心勃勃的行动目标和指标,优先采取无损失方法,而不是依赖不可靠的净损失或抵消措施。
- 金融机构应采用禁入区方法,禁止对关键生态系统和受影响社区的有害投融资活动,包括化石燃料、大规模工业化农业、森林砍伐等。
- 生物多样性计划应要求对机构及其客户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进行衡量和报告,并建立相应的治理和问责机制。
- 金融机构应承认并落实原住民权利,并与受影响社区进行有意义的互动和协商,确保公正转型。
关键数据:
- 地球陆地表面75%已因人类活动发生重大改变。
- 2010-2015年间,地球上热带地区丧失了3200万公顷的原始森林,85%以上的湿地消失。
- IPBES评估显示,占全球极危或濒危生态系统类型总面积的≥5%的生态系统被视为受威胁生态系统。
研究结论:
- 目前,金融机构尚未制定保护重大生态系统和原住民以及当地社区的强有力的政策。
- 金融机构需要采取更积极的措施,将资金从危害生物多样性的活动中引离,并支持对自然和人民产生正面影响的活动。
- 制定生物多样性计划是金融机构应对生物多样性危机和监管环境变化的关键步骤。
- 生物多样性计划应被视为起点,并根据机构的业务模式、运营和资产情况量身定制。
- 金融机构应与其他重大跨领域关切相辅相成,如气候变化、人权、公共卫生以及消除贫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