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观点
本报告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制度为研究对象,探讨其在“一国两制、三法域”格局下的制度设计逻辑、运行成效与结构性瓶颈。报告认为,现行“执业考试+内地律所聘用”模式为港澳律师进入内地市场提供了制度通道,但经济系统不匹配、实体与程序规则冲突、律所管理与风险控制制度脱节、市场认知与制度目标错位等问题,制约了制度红利的转化,形成了结构性瓶颈。
二、关键数据
报告通过文献梳理、案例分析、深度访谈与问卷调查,构建了涵盖大湾区律师、律所管理者和企业客户等多元主体的立体证据链。研究发现,截至2025年11月,广东省依托大湾区律师制度已引入632余名港澳律师。企业问卷显示,77.78%的受访企业具有5年以上跨境业务经验,其中44.44%的企业跨境业务占比超过30%。
三、研究结论
- 大湾区律师制度已完成从“无到有”的关键跨越,但在“做实价值”方面存在明显断层。
- 制度运行的主要矛盾已由“资格获取”转向“系统衔接”的深层困境,主要体现在经济系统不匹配、法律与程序系统冲突、律所管理与风险控制制度脱节、市场认知与制度目标错位四个方面。
- 各利益相关方之间存在多重认知与期望落差,政策设计者强调政治与区域协同效益,律所管理者强调品牌与网络扩展,律师个体关注职业发展与现实收益,企业客户则依据“专业深度—响应效率—成本收益”的组合标准进行理性选择。
四、优化路径
报告从“精准定位、精细衔接、生态构建”三条主线提出政策建议:
- 明确不同制度载体的功能边界和比较优势,推动差异化布局和专业化分工。
- 推动三地协同制定更具操作性的程序指引与规则对接手册,将宏观衔接原则细化为可执行的操作标准。
- 完善跨法域利益冲突审查机制、统一或协同的执业保险安排、跨境法律信息与案例共享平台及联合培训机制,培育支撑人才流动、知识整合和业务协同的区域法律服务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