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中国和印度等新兴亚洲国家经济预计将保持韧性,但同时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灾害风险。这些国家频繁遭受洪水、台风和地震等灾害,且灾害的频率和严重程度都在不断上升。为了增强抵御灾害冲击的经济韧性,这些国家需要建立全面的灾害风险融资(DRF)框架,将风险预防和应对措施与财政政策相结合。
当前,新兴亚洲国家在DRF方面已取得一些进展,例如逐渐从反应式、碎片化的融资方式转向更全面的DRF框架,并开始更多地采用预先安排的融资工具(如保险)和基于市场的工具。然而,这些国家的DRF体系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机构化程度仍然较低。
为了加强DRF,新兴亚洲国家需要重点关注以下政策优先事项:
- 加强监管框架和机构能力建设:协调DRF立法与国家公共财政管理系统,现代化灾害和公共财政法律,建立风险分层工具的明确法律授权,并将DRF框架纳入国家财政政策。
- 促进和拓宽DRF政策选择:采取整体DRF方法,结合多种融资工具,例如保险(包括参数保险)、灾害债券、预算工具、税收和货币和宏观经济政策。
- 加强灾害风险融资教育:将DRF知识纳入教育体系,并扩展到政府官员、保险从业者和公众等更广泛的受众,利用数字平台扩大DRF知识的覆盖范围和可及性。
- 加强区域合作:加强东盟和东盟+3框架下的区域合作,进一步发展和采用多国风险共担池等机制,以促进区域灾害风险降低。
新兴亚洲国家在DRF方面面临着一些共同的挑战,例如监管和法律框架不协调、机构分散、数据系统薄弱、保险渗透率低以及区域合作不足。通过采取上述政策优先事项,新兴亚洲国家可以增强抵御灾害冲击的经济韧性,并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