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6日下发的《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新指引)是继2022年《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原指引)后的重大升级,旨在解决公募行业“重规模、轻回报”问题,推动行业从短期利益导向转向长期价值创造。新指引从考核导向、薪酬绑定、问责机制三大维度全面强化约束。
考核导向:新指引要求三年以上中长期考核指标权重不低于80%,并对不同岗位实施差异化考核。具体包括:高管层基金投资收益指标权重≥50%;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产品业绩指标权重≥80%(其中业绩基准对比权重≥30%);销售人员投资者盈亏情况指标权重≥50%。这标志着考核从原则性要求变为量化刚性约束,推动投研和销售行为与投资者利益深度绑定。
薪酬递延与问责机制升级:新指引要求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核心人员递延比例≥40%,并覆盖董事长及分支机构负责人;新增阶梯化降薪机制,对连续三年跑输基准超10个百分点且利润为负的基金经理,强制降薪≥30%;问责机制适用离职人员,堵住责任追究漏洞。通过递延、跟投与问责形成闭环,使激励与约束动态平衡,倒逼行业提升专业能力。
行业影响:新指引有助于头部机构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强化龙头效应,通过全谱系产品线与投顾服务,将产品收益转化为客户账户收益。中小机构则需放弃全赛道竞争,深耕细分领域(如固收+、量化策略),通过精品化产品和深度客户陪伴建立差异化优势。行业整体将呈结构化趋势发展。
挑战与展望:新指引通过可量化、可追溯的制度设计,标志着公募行业从粗放扩张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未来,具备长期投研实力和合规能力的头部机构将进一步巩固优势,而中小机构需通过差异化策略寻求生存空间。政策落地需关注细则明确性,确保改革红利切实传导至投资者。
风险提示:政策不确定性及实施风险、行业发展不及预期风险、宏观环境恶化风险、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