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后金融危机时代的监管改革直接促进了金融体系的更具韧性,并支持了可持续增长,但一些具体方面可以改进。
- 当前资本框架的复杂性以及其某些组成部分吸收损失的局限性可能会限制银行监管在实现核心微观审慎、宏观审慎和处置目标方面的有效性。
关键数据和研究结论
- 巴塞尔协议III改革使银行资本和流动性状况显著改善,银行部门的增强韧性支持了可持续经济增长。与2008年不同,当时银行是脆弱性的来源,巴塞尔III改革奠定了银行在疫情期间作为冲击吸收者的作用。
- 当前资本框架的复杂性导致银行、投资者、监管者都面临挑战,可能损害审慎框架的有效性。
- 监管缓冲的吸收损失能力不足以避免系统性压力下不必要的银行收缩。
- 反周期资本缓冲(CCyB)主要针对金融繁荣的 unwind,不适用于其他系统性压力源,如新冠疫情危机时释放的缓冲量很小或不存在。
- 非可调整缓冲(如CCoB)被误解为冲击吸收器,但银行不会自愿动用,因为违规会面临处罚。
- 最小资本和处置要求之间缺乏清晰的映射,导致多重潜在的处置触发因素、PoNV和PoER之间的差距以及持续经营和(可能)处置基础上的吸收损失能力不足。
- 除了违反最低股权资本要求外,违反债务工具相关的总资本要求或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要求也可能导致处置。
- 最低股权要求包括在持续经营情况下很少吸收损失的仪器,不适合定义PoNV。
- TLAC和总资本要求中超过一级资本的部分可以部分由CET1资本满足,即定义PoNV的相同类型仪器,导致PoNV和PoER之间的差距。
- 建议的改进措施:
- 在CCyB中添加一个周期中性的可调整缓冲成分,并保留或删除CCoB。
- 建立一个完全由CET1资本满足的单个最低要求,以定义PoNV并使其与PoER重合。
- 用额外的吸收损失能力资源(ARLAC)取代TLAC和总资本成分,以完全由符合条件的债务工具满足,适用于所有银行,但根据其系统性重要性而增加。
- 清晰地区分违反(单个)最低要求(即进入处置)的处罚与违反处置特定要求的处罚。
- 校准方法应采取整体方法,并确保简化并不意味着稀释,新框架不应损害系统在危机后维护金融稳定的能力。
- 认识到潜在微观审慎、宏观审慎和处置目标之间的相互依存性对于设计一个连贯有效的框架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