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及管理层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董事局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负责;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公司表示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方面,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也未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未在报告中详细说明。
股东信息部分,报告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也未披露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此外,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未适用。
其他重要事项部分未适用。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和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但未提供具体数据。报告还说明自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情况不适用。审计报告部分明确指出,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