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财务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报告列出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未具体展示数据内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部分,明确标注适用。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和原因未在正文中详细说明。
股东信息部分,列出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以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为股。同时,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均标注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审计意见类型标注不适用,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利润表(2025年1—9月,未经审计)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未经审计)。报告未涉及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情况。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