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发布,报告内容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财务数据
- 提供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未具体列出(正文中未展示详细数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未适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规定。
- 对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未进行说明。
二、股东信息
- 未提供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 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 提供了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5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
-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不适用。
报告由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