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亦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未在报告中进行详细说明;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报告提供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为股。特别说明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实施了回购,累计回购了86.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4%。此外,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也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包括:
- 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为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为元,币种为人民币,审计类型为未经审计;
- 合并利润表,编制单位为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为元,币种为人民币,审计类型为未经审计;
- 合并现金流量表,编制单位为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为元,币种为人民币,审计类型为未经审计。
此外,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不适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