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刘兵先生外的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要点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 公司不存在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情况。
- 不适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也未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但具体内容未在摘要中详述。
二、股东信息
- 不适用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也未披露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的变化。
- 不适用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748,45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69,445,218.4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30日。
-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参加“四川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参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义、独立董事刘宝华、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鸿、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凤术。公司共收到并回复了12个投资者提问,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互动易平台上的《2025年9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四、季度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已编制,但具体数据未在摘要中详述。
-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不适用。
-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7日发布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