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56,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包括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真实性的保证,以及财务信息负责人的声明。报告确认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原因是2023年10月25日和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解释第17号规范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解释第18号规范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提前执行该规定,对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保证类质量保证15,048,430.69元进行了追溯调整,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也未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已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雪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雪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