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要点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 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也未披露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三、其他提醒事项
- 公司决定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0月,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
- 公司将实时跟进合作企业生产经营及产业政策变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未开工项目尽快达到可实施条件。
- 若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率或因业主屋顶资源规划变化导致无法实施,公司将进行屋顶资源变更置换或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四、季度财务报表
- 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 未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4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