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市|环保|环卫 未评级 碧瑶绿色集团(1397 HK) 稳合约+高分红的中国香港环卫龙头 中国香港主要环卫服务商:25H1盈利同比+142.9% 现价1.12港元总市值464.80百万港元流通股比例20.27%已发行总股本415.00百万52周价格区间0.59-1.20港元3个月日均成交额0.86百万港元主要股东吴永康及关连人士(占73.73%)DavidWEBB (占5.99%) 碧瑶绿色集团成立于1980年,是一家专注香港市场的主要综合型环卫服务商,主力从事(一)清洁、(二)废物处理及回收、(三)园艺、(四)虫害管理,分别占25H1收入79.5%、10.7%、7.4%、2.3%。25H1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142.9%至5,894万元(港币,下同),主因(一)收入同比增长4.8%至13.5亿元;(二)毛利率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至9.8%(见图表1)。 深耕公营客户,在手合约充足 香港政府及半官方机构是公司主要类别客户,合共占25H1收入84.0%(见图表2)。 清洁服务覆盖街道、海上、警署、街市、康乐场地、医院、大学、机场、企业、小区等场地。公司是政府的主要废物收集商,涵盖约160万人口(约占香港总人口22%以上)。 公司是政府最大的回收服务商(按收集点),负责收集塑料、玻璃樽、金属、废纸、厨余等可回收材料。此外公司推进回收转化高值增业务,在香港运营六座回收再生工厂,业务例子:(一)与太古饮料合营准食品级PET再生塑料厂;(二)马粪转化为肥料及生物炭;(三)向政府提供再生玻璃沙及塑料;(四)园林废料转化为生物炭(见图表3、4)。 截至25H1底,公司在手合约总值31.0亿元,将于FY25-27期间分段确认(见图表5)。 应收帐款周转期下降 近年公司成功收窄应收帐款周转期,由FY20的86天下降至25H1的69天(见图表6)。 高分红政策持续 虽然公司没有中期分红,但是维持全年高分红政策。FY22-24全年分红比率分别达29.4%、30.0%、29.3%。现价FY24股息率为3.4%。 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 自由现金流近年转正 截至25H1底,公司净现金2.3亿元,每股约0.54元,相等于现价48.5%。公司自由现金流近年亦转正,由FY22的3,829万元负值转变至FY23的5,492万元正值,并上升至FY24的2.3亿元。25H1则同比增长35.0%至1.9亿元。 相关报告 风险提示:(一)项目延误、(二)应收账风险、(三)服务价格波动、(四)法规/政策风险。 分析师周健锋(Patrick Chow)+852 2359 1849kf.chow@ztsc.com.hk 来源:公司资料 来源:公司资料 公司及行业评级定义 公司评级定义: 以报告发布时引用的股票价格,与分析师给出的12个月目标价之间的潜在变动空间为基准; 买入: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在20%以上增持: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以上至20%之间中性: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至10%之间卖出: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损失大于10% 行业投资评级:以报告发布后12个月内的行业基本面展望为基准;推荐:行业基本面向好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谨慎:行业基本面向淡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国际”或“我们”)分发。本研究报告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发送本报告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不因接受到本报告而视为中泰国际客户。本研究报告是基于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但我们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不论报告接收者是否根据本报告做出投资决策,中泰国际都不对该等投资决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以任何形式分担投资损失,中泰国际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客户也不应该依赖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我们会适时地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各种规定可能会阻止我们这样做。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行业报告之外,绝大多数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出版。中泰国际所提供的报告或资料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任何报告或资料所提供的意见及推荐并无根据个别投资者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及独特需要做出各种证券、金融工具或策略之推荐。投资者必须在有需要时咨询独立专业顾问的意见。 中泰国际可发出其他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反映研究人员的不同观点、见解及分析方法,并不代表中泰国际或附属机构的观点。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研究人员于发出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我们的销售人员、交易员和其它专业人员可能会向我们的客户及我们的自营交易部提供与本研究报告中的观点截然相反的口头或书面市场评论或交易策略。我们的自营交易部和投资业务部可能会做出与本报告的建议或表达的意见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权益披露: (1)在过去12个月,中泰国际与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并无企业融资业务关系。 (2)分析师及其联系人士并无担任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之高级职员,亦无拥有任何所述公司财务权益或持有股份。(3)中泰国际或其集团公司可能持有本报告所评论之公司的任何类别的普通股证券1%或以上的财务权益。 版权所有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未经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材料的任何部分均不得(i)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ii)再次分发。 中泰国际研究部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9-195号李宝椿大厦6楼电话:(852) 3979 2886传真:(852) 3979 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