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五年中期,本集团收入约为人民币262,889,000元,较上一期间下降9.9%;毛利约为人民币126,076,000元,下降9.7%;净利约为人民币15,334,000元,下降25.3%。下降主要由于销售及分销开支增加。本集团从事涂饰剂及合成树脂(人工革化学品业务)及白酒产品(白酒业务)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人工革化学品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113,104,000元,较上一期间下降6.6%,主要由于市场去库存;白酒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149,785,000元,较上一期间下降12.5%。2025年全球商业环境受经济及地缘政治发展影响,预计中国经济将在2025年复苏。本集团正调整策略目标,通过管理措施及发展两大主要业务提升市场份额。本集团正从可持续发展角度采取措施,包括维护长期客户关系、吸引新客户、提升研发能力以及丰富产品线及地理布局。预计白酒业务将为本集团及其股东创造更高价值。中期股息董事会不建议向股东派付本期间之任何中期股息。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流动资产约为人民币652,560,000元,主要包括银行结余及现金、存货、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本集团流动负债约为人民币213,407,000元。流动比率由2024年12月31日的约3.58倍下跌至2025年6月30日的约3.06倍。本集团资本开支约为人民币12,049,000元,主要与购买厂房及设备有关。资本负债比率为5.14%。本集团已发行普通股数目为720,000,000股。本集团已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根据该计划可能授出之购股权涉及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100,000,000股。本集团投资于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总账面值约为人民币4,339,000元。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投资、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合营企业及资本资产。本集团并无录得任何重大租购承担、或然负债、担保或针对我们的任何诉讼。本集团正在探索及讨论应对外汇风险的措施。本集团认为其与员工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本集团一直维持上市规则规定的公眾持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