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普星能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天然气发电厂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报告显示,公司在中国浙江省拥有三间全资拥有的燃气电厂,总装机容量约为345.917兆瓦,储能总装机容量为100兆瓦/200兆瓦时,最大供热能力约为360吨/小时。
财务摘要
2025年上半年,公司收益为244,426,000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40%。然而,由于天然气发电成本倒置等因素,公司经营溢利为51,818,000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5.52%。归属于公司权益股東的溢利为12,073,000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7.23%。每股基本盈利为0.026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7.50%。公司确认出售德能电厂及其附属公司衢州电厂的51%股权产生亏损8,260,000元人民币。
经营回顾
2025年上半年,浙江省社会及经济活动保持平稳发展,社会整体用电需求平稳增长。由于浙江省对调峰用电需求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公司天然气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36.96%至134,769兆瓦时。公司下属浙江普星蓝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蓝天电厂”)天然气管网侧储能电站累计充放电量分别为62,259兆瓦时和54,734兆瓦时。
然而,由于下游用热单位用热需求下降及新增用热用户开拓缓慢,公司售热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6.47%至43,167吨;因售热单价下降,销售热力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20.78%。公司下属浙江普星京兴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京兴电厂”)容量电价继续沿用2022年调整后的价格,安吉电厂、衢州电厂容量电价继续沿用2022年调整后的价格,与去年同期持平。公司下属蓝天电厂、德能电厂、衢州电厂天然气管价波动较大,电价也随之下调。
财务回顾
由于容量电费退坡、天然气发电成本倒置、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未按预期实施以及出售电厂等因素的影响,公司2025年上半年每股盈利同比下降67.50%。公司经营开支主要由于燃料消耗、折旧及摊销、维修及保养、员工成本和行政开支,较去年同期上升38.94%。公司财务成本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5.61%。公司确认出售德能电厂及其附属公司衢州电厂的51%股权产生亏损8,260,000元人民币。公司自出售事项完成日期起,确认按权益法调整净溢利1,916,000元人民币。公司中国附属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2025年上半年所得税开支为20,986,000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上升18.46%。
前景展望
2025年将是公司继续充满挑战的一年。公司管理层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式下的经营模式,努力寻找新市场契合点,致力实现战略转型。公司拟于机会出现时,通过收购或投资有关业务或从事相同业务的公司的方式,将出售事项所得款项用于发展能源相关业务及/或其他能与公司主業产生协同效益并与之战略契合的上下游业务。公司认为,出售事项将释放所持天然气发电厂价值,补充目前运营资金以及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实时可用资金,将有助于在机会出现时,提高公司的谈判能力,以及缩减交易时间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