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62 2025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文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伟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伟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未来的战略目标、经营计划、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02,815,76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4第五节重要事项................................................................................................................................26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1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36第八节财务报告................................................................................................................................39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2、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风力发电用风机塔架(含混塔及海上风机塔架、单桩)、海上光伏平台支架、锚栓以及新能源发电业务。风力发电设备通常包含风电机组、风电支撑基础以及输电控制系统三大部分,公司所生产风机塔筒及单桩为风电设备支撑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为风力发电场和光伏电站的运营,其工作原理是将风能、光能转化为电能,通过升压变电站升压后输送至电网,完成发电销售。 (二)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国内风电发展情况 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出,持续跟踪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油气管道、大型风光基地、分布式光伏、煤层气开发等项目推进情况,指导电网企业进一步优化并网流程、提高并网时效,推动“沙戈荒”风光基地、分布式电源、储能、充电桩等接入电网。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 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做好源荷匹配。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一般不超过20%。各地可结合项目建设方案中自发自用、上网电量比例和源荷匹配、调节能力等信息,合理设置新能源利用率目标。 6月8日,自然资源部在海南发布《2025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指数》,该指数是对2024年中国海洋经济发展状况的综合量化评估,涵盖发展规模与效益、结构优化与升级、资源节约与利用、对外经济与贸易、民生保障与改善等5个领域。指数显示,2024年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指数为125.2,比上年增长2.3%,海洋经济发展势头强劲,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指数报告内容显示:全国新增批准用海用岛项目数量和面积比上年分别增长70.0%和6.9%,有效保障油气、海上风电等重大项目用海用岛需求;海洋原油、天然气产量比上年分别增长4.7%、8.7%,海上风电发电量比上年增长28.2%,海水淡化工程规模比上年增长超10%,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能力不断提高。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实现新突破。可再生能源继续保持新增装机的主体地位,接近全国总装机的六成。今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2.68亿千瓦,同比增长99.3%,约占新增装机的91.5%。其中,风电新增5139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2.12亿千瓦。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21.59亿千瓦,同比增长30.6%,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9.2%,其中,风电装机5.73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1亿千瓦。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再上新台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接近全国总发电量的四成,超过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之和。风电、光伏新增发电量超过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今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799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5.6%,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9.7%,超过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9164亿千瓦时)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093亿千瓦时)之和;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达114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4%,在全社会用电量中占比达到23.7%,较去年同期提高4.4个百分点。风电、光伏合计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增加2470亿千瓦时,超出全社会用电量增量。 今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5139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890万千瓦,海上风电249万千瓦。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73亿千瓦,同比增长22.7%,其中陆上风电5.28亿千瓦,海上风电4420万千瓦。今年上半年,全国风电累计发电量58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6%,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3.2%。 由此可见,风电光伏发电已成为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能源消费革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2、全球风电市场发展情况 GWEC发布《2025全球海上风电报告》预测,海上风电行业未来十年(2025-2034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这意味着将新增350GW的海上风能容量,到2034年底,全球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441GW。 (三)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813.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24.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3%。 1、风机塔架(含海上风机塔架及单桩)等的制造和销售业务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产量风机塔架约25.35万吨,实现销售风机塔架约20.86万吨。 2、风电场、光伏电站运营业务 公司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运营良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持有新能源发电业务规模约681.3MW,报告期内实现售电收入约31,519.13万元。其中持有并网光伏电站约118MW,实现售电收入约5,775.95万元;持有并网风力发电场约563.3MW,实现售电收入约25,743.18万元。 (四)经营模式 1、风机塔架(含海上风机塔架及单桩)等的制造和销售业务 (1)生产模式。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即根据销售合同及客户提供的技术图纸进行原材料采购,然后根据客户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公司与客户沟通各项目的供货计划后,制定排产计划,由技术中心进行技术准备,通过审核后下发给生产管理部。同时,生产部门按照合同要求申请领料,组织生产。 (2)采购模式。公司原材料采购采取“以产定采”的模式,原材料采购基本与销售合同相对应。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