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与商业模式
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聚四氟乙烯复合材料类制品、大型异型聚四氟乙烯密封制品以及轨道交通绝缘软管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主要客户分布于石油石化、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行业。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并根据客户信誉程度选择不同的生产模式,大部分产品采取直销模式销售。
会计数据与财务指标
- 应收票据:报告期末余额为192,531.00元,较上年末降低92.39%,主要原因是公司支付大量应收票据给原材料供应商。
- 应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为8,527,012.19元,较上年下降14.19%,主要原因是收回部分应收欠款。
- 存货:报告期末余额为6,351,144.94元,较上年增加30.49%,主要原因是年初材料价格较低,公司增加生产用材料库存。
- 短期借款:报告期末账面余额为9,298,944.30元,较上年下降5.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银行贷款。
财务状况分析
- 毛利率:29.12%,较上年同期下降12.03%,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计提折旧增加导致营业成本大幅增加。
- 研发费用:770,114.8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1.18%,主要原因是上半年研发项目减少。
- 财务费用:72,069.8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9.02%,主要原因是偿还公司贷款,融资费用降低。
- 营业利润:68,587.09元,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后,营业成本增加。
- 净利润:28,048.86元,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后,营业成本增加。
投资状况分析
- 公司无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披露。
- 无理财产品投资情况披露。
- 无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
无相关内容披露。
重大事件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晖、王凤华、刘铭杰、刘隽杰四人,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共同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
-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无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披露。
财务会计报告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07,200.00元。
- 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公司于2023年2月8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签署编号为0121014937230208221687号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1000万元整,以不动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铭杰、刘隽杰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无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无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 无关联租赁情况。
- 无关联担保情况。
- 无关联方资金拆借。
- 无其他关联交易。
承诺及或有事项
无相关内容披露。
其他重要事项
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债务重组、资产置换、年金计划、终止经营等事项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