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人民法院在2020年至2024年期间,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显著提升了黄金珠宝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案件收结情况
进入审理程序的黄金珠宝产业知识产权案件总量稳中有升,2020年至2024年共受理603件,其中467件进入审理程序,审结444件,结收比达95.07%。调撤率为64.64%,上诉率和发改率较低,审判质效较好。诉讼前端成功化解136件,占比22.55%。
案件类型特点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占比最高,为42.76%(198件),主要涉及美术作品的侵权行为;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占比36.93%(171件),主要涉及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占比4.11%(19件),主要涉及商业标识的仿冒行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占比16.20%(75件),呈现快速上升趋势。刑事犯罪治理成效显著,共审理4件,罪名分别为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发展趋势
- 批量维权诉讼案件趋于类型化,分为大型企业维权和中小企业/创作者维权两类,审理要点分别为界定商标权保护边界和评估作品独创性。
- 知识产权纠纷趋于新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手段技术化、隐蔽化、复杂化,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增幅明显。
审判工作重点
- 完善商标权保护规则,提升保护力度,服务品牌建设,通过典型案例和裁判规则界定商标权权利边界,打击恶意抢注和恶意诉讼。
- 严审著作权权利基础,提升保护水平,助推文化创新与传播,通过严格审查作品权属、应用AI技术确认权利归属,合理确定作品独创性和权利人损失。
- 审慎认定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法律适用研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区分商标显性使用与隐性使用,严厉打击商业诋毁和虚假宣传。
- 妥善处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以“合作共赢”为价值导向,激发市场活力,明确特许经营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解除条件,保障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利益。
提升司法保护效能的措施
- 协同保护,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推动行政司法协作,形成统一规范的知识产权刑事证据标准。
-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司法保护效能,依托专业化调解机制向诉讼前端延伸审判职能,多渠道分流案件。
- 理顺程序对接,探索庭审实质化新路径,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应用“要素式”精细审查、“异步式”庭前准备、“剥笋式”争点析出等创新举措。
- 统一裁判标准,增强示范效应,扩大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培育典型案例,采用“线下庭审+线上直播”方式公开审理,发挥示范庭审的引领作用。
- 打击恶意诉讼,规范诉讼行为,优化知识产权司法环境,制定知识产权诉讼要素表,用好用足行为保全制度和举证妨碍制度。
未来展望
- 敢用善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树立严保护的鲜明司法导向,细化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条件和赔偿标准,用好裁量权。
- 深度应用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以科技赋能知识产权审判,探索“个案探索-技术辅助-规则提炼”三位一体的技术赋能审判工作模式。
- 融入创新驱动发展大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推动黄金珠宝产业数智化发展,全面保护、有效保护、重点保护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
罗湖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黄金珠宝产业高端化、数智化、国际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