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加密监管趋势
- 美国:监管环境转向清晰化,支持机构参与,推动市场发展。预计将批准多链网络上的质押ETF,建立稳定的监管框架,扩大通证证券和市场监管基础设施。
- 亚洲金融中心:香港和新加坡等金融中心正加强加密监管框架,促进增长的同时管理风险。香港计划成为区域加密资产中心,新加坡则制定了稳定的法币稳定币框架。
- 欧盟:MiCAR法规已生效,过渡期至2026年中期,期间允许现有加密公司继续运营。预计将加强对稳定币的监管,并推动通证证券的更广泛采用。
- 中东和新兴市场:新的加密监管制度正在形成,例如阿联酋建立了全面的加密资产框架,吸引金融科技投资。
- 全球稳定币监管:全球范围内对稳定币的监管正在加强,例如欧盟的MiCAR法规已全面监管稳定币,美国也正在讨论相关提案。
- 数据治理:监管机构正在加强数据治理框架,确保加密资产交易的完整性、安全性和透明度。
- 反洗钱和透明度标准:各国政府正在收紧反洗钱(AML)规则,并实施FATF“旅行规则”,要求加密交易所和服务提供商共享发送/接收方信息。
- 加密资产与传统金融的整合:监管机构正推动加密资产与传统金融的融合,例如欧盟和英国正在测试基于区块链的政府债券发行。
- 去中心化金融(DeFi)和创新:监管机构正在扩大对DeFi平台和其他加密创新产品的监管范围,例如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和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DeFi政策建议。
主要监管机构观点
- 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发布了全球加密资产活动和市场的监管框架,以及全球稳定币安排的建议。强调保护客户资产、防范利益冲突和加强跨境合作。
- 巴塞尔委员会(BCBS):发布了关于加密资产风险敞口的审慎处理标准,要求银行对加密资产进行分类,并实施更严格的资本要求。
-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更新了关于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s)实施FATF标准的进展报告,强调全球范围内实施AML标准的必要性。
- 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发布了关于加密和数字资产市场监管的建议,以及关于DeFi的政策建议,旨在提高投资者保护和市场完整性。
欧盟—MiCAR法规的实施
- MiCAR法规范围:适用于在欧盟发行和提供与加密资产相关的服务的公司,包括加密资产发行人(CAIs)和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s)。
- 产品分类:将数字资产分为“金融工具”和“加密资产”,并制定了相应的监管规则。
- 合规义务:CASPs必须获得国家主管当局的授权,并遵守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消费者保护、市场完整性等规定。
- 其他监管要求:MiCAR建立了针对加密资产的专门市场滥用规则,并规定了执法和监督权力。
- 过渡措施:MiCAR法规为现有CASPs和CAIs提供了过渡期,允许它们继续运营并根据新规定进行调整。
各选定司法管辖区监管发展
- 美国:预计将批准多链网络上的质押ETF,建立稳定的稳定币监管框架,扩大通证证券和市场监管基础设施。
- 英国:正在推进广泛的加密资产监管框架,预计将在2026年实施完整的加密框架。
- 阿根廷:政府机构对加密资产的风险和影响表示担忧,并已禁止金融机构进行加密资产交易。
- 澳大利亚:政府计划通过立法改革扩展金融服务法律的范围,以涵盖加密资产。
- 巴林:已建立全面的虚拟资产(VA)监管制度,包括交易所、资产管理、托管和咨询业务。
- 巴西:政府机构正在制定与AML和反恐融资相关的加密资产监管框架。
- 加拿大:加拿大证券管理当局(CSA)监管加密资产交易平台,并制定了新的监管要求。
- 开曼群岛:已实施虚拟资产(VASP)法规,要求VASPs在向公众提供虚拟资产服务之前进行注册或获得许可。
- 根西岛:已实施针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s)的新监管制度,并要求VASPs遵守“旅行规则”。
- 香港特别行政区:计划成为全球虚拟资产(VA)中心,并制定了涵盖整个生态系统的监管框架。
- 印度:政府对虚拟资产的态度已从最初的谨慎转变为探索和潜在的采用。
- 马恩岛:已将加密资产业务纳入监管范围,并要求VASPs遵守AML/CFT和反恐融资规定。
- 日本:政府将Web 3.0确定为经济增长的关键支柱,并积极研究数字资产用例。
- 肯尼亚:政府正在探索数字货币的潜力,并计划建立利用区块链和加密货币等新兴技术的框架。
- 列支敦士登:已实施全面的加密资产监管制度,并正在实施欧盟MiCAR法规。
- 毛里求斯:已实施虚拟资产和初始代币发行服务法案(VAITOS),并成为第一个提供创新加密资产监管框架的离岸司法管辖区。
- 挪威:加密资产目前 largely unregulated,但预计将随着MiCAR法规的实施而受到更广泛的监管。
- 卡塔尔:已发布关于数字资产框架的咨询文件,重点关注资产所有权、托管、转移、交易和智能合约等问题。
- 沙特阿拉伯:正在探索数字货币的潜力,并与阿联酋中央银行合作探索单一双币数字货币的可行性。
- 新加坡:计划成为全球领先的数字资产生态系统,并制定了涵盖整个生态系统的监管框架。
- 南非:政府已将加密资产列为“金融产品”,并正在制定相应的监管框架。
- 瑞士:政府对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资产持积极态度,并已发布关于如何对数字资产进行分类和分配的指南。
- 台湾:已发布关于反洗钱措施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s)的法规草案。
- 土耳其:已实施加密资产法规,要求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遵守AML法规。
- 乌克兰:正在制定虚拟资产(VA)法规,并计划进行批发和零售CBDC项目的试点。
- 阿联酋:已成为领先的全球虚拟资产(VA)中心,并制定了全面的虚拟资产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