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25年一季度,公司持续聚焦主责主业,集中优势力量深耕汽车非轮胎橡胶领域,非轮胎橡胶业务板块一季度营业收入3.97亿元,同比增长15.18%,同时,受已剥离部分园林业务的影响,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减少,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明显降低。公司针对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9.74%,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融资借款增加,同时工程款回款减少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46.3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将依据债务重组协议收到客户用以抵债的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所致; 3、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PPP项目应收款项所致; 4、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2.6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将前期的预收房租款确认为收入所致; 5、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0.93%,主要系报告期内提前收到客户方尚未达到合同回款条件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0.29%,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7、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651.24万元,主要系园林业务收入同比下降91.27%,非轮胎橡胶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5.18%; 8、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5.47%,主要系上年度出售子公司股权,致使报告期内合并子公司范围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9、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9.37%,主要系报告期内有息负债规模减小导致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其他收益:报告期内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69.1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5.7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息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2、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3.65%,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32.05万元,主要系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5、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4.5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补偿款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6、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12.68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存在处置苗木资产产生的损失,而本报告期无此事项,使得营业外支出相应减少导致; 17、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5.5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18、净利润:本报告期净利润亏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4.89%,主要系报告期内有息负债规模减小导致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3.81%,主要因报告期承兑票据及平台票贴现减少,且园林板块本期回款下降,致现金流入同比减少;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4.45%,主要系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4.77%,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5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时刻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开展调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