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部分,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第十二章进行会计政策追溯调整,调整了上年同期相应数据。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未在报告中详细说明。
股东信息部分,未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也未说明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适用。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但具体数据未在正文中展示。报告未提及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的情况。
公司负责人为刘先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王红,会计机构负责人为罗静怡。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