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要点 按照不同分类方法,人身险可以分为以下种类:1)按保障责任划分: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年金保险;2)按设计类型划分:普通型、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 40年间中国人身险产品历经多次变迁,从单一保障到多元保障+长期储蓄。 1)简单寿险产品时期(1980-1998):自1980年国内恢复保险业务至上世纪末,中国保险业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恢复初期的独家经营阶段,二是随后的三足鼎立阶段,三是初步形成保险市场阶段。1982年行业复业初期以简易人身险和企业养老保险为主。随着1992年代理人模式被引入中国大陆市场,个人产品开始出现。该阶段的人身险产品形态相对简单,主要是由于保险消费能力和消费意识有限,且保险公司产品开发和管理能力较低所致。1996-1999年期间,受存款利率连续下调影响,寿险预定利率上限由6.5%降至2.5%。我们认为,预定利率的连续下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防范后续寿险保单利差损的不断扩大,但是也产生了新的问题:在低预定利率的背景下,简单人身险产品费率较之前有了大幅提高,价格提升从而降低了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2)新型人身险产品时期(1999-2012):受低预定利率影响,传统保障型寿险产品价格高企难以吸引客户,保险公司为了应对销售困难的局面,先后开发投连型、分红型、万能型等具备投资属性的新型产品以提高人身险产品吸引力。在此期间,人身险市场上新型险种赶超传统险种,成为人身险保费增长主要动力。截至2007年,新型人身险产品保费收入占寿险公司保费收入比例已高达69%。2008年经济危机叠加2009年保险新会计准则实施,使新型产品销售结构发生改变,导致分红险“一险独大”。与此同时,健康险得到快速发展,2009年至2013年健康险保费收入自574亿元增长至1124亿元,复合增长率18.3%。 3)健康险和万能险更迭时期(2013-2019):①经济发展带来健康险刚需提升,加之2013年普通型人身险预定利率提升至3.5%,使得健康险产品定价出现下降空间。环境变化+政策支持导致在2013-2019年间健康险年复合增长率达35.9%。②多项政策助力重疾险蓬勃发展,2014至2018年重疾险保费收入快速增长,重疾险年度新单保费收入由313亿元增长到106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35.7%,但2019年重疾险新单保费同比增速-5.9%,首次出现负数,重疾险销售出现了疲态。③结合线上渠道,抓住市场空缺,2016年众安保险推出的百万医疗险—“尊享e生”代表了百万医疗险火爆的开端,此后百万医疗险产品又多次迭代、升级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④政策与资本市场表现促进万能险迸发生机,但随后宝能系利用万能险资金对万科股权大额举牌的事件,加之政府出台“保险姓保,监管姓监”限制中短存续产品,监管层面再次回归严控风险的要义,使万能险产品由盛转衰。 4)疫情后健康险、养老险、增额终身寿险、分红险等产品争相发展时期(2020年至今):①重疾险遭遇滑坡,面临转型升级挑战。②惠民保产品横纵向开花,目前已在多个城市覆盖落地并迭代升级,但有诸多痛点亟需解决。③百万医疗险产品仍是医疗险主流产品,但增长缓慢。2019-2023年,商业健康险保费从7066亿元增至9035亿元,而在增速上,则从2019年的29.7%降至2023年的4.4%。④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拉开第三支柱加速发展序幕。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基础框架:个人账户制+税收优惠政策。⑤资管新规重塑理财环境,监管屡次下调传统险预定利率,增额终身寿险在进入国内多年后迎来发展机遇。2014年,增额终身寿险在中介渠道出现;2015年增额终身寿出现升级产品,但仍不作为市场主流形态;直至2021年后,在多重因素的催化下,增额终身寿成为人身险市场主销资产类产品。⑥为了应对逐步加大的利差损风险,保险公司开始积极从产品层面转型,试图通过转型分红险等浮动收益型产品来进一步压降负债成本。分红险发展开始迎来春天。 风险提示:长端利率趋势性下行,权益市场波动,新单保费承压。 1.人身险是什么? 人身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商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原保监会《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按保障责任类型划分,人身险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年金保险;按产品设计形态划分,人身险分为普通型、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 1.1.按保障责任分类:寿险、健康险、意外伤害险、年金险 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年金保险。其中: 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1)定期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2)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的主要区别在于其保险期间不同。3)两全保险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以因健康原因导致损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等。1)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健康保险。2)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对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3)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对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4)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对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残疾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其中,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年金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图1:人身险按保障责任分类 1.2.按设计类型分类:普通型、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 人身保险的设计类型分为普通型、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1)普通型人身保险又称传统险,是指无论保险公司经营情况如何,保险利益、保费在投保时刻就已经确定的人身保险。2)分红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评估假设的盈余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身保险。3)投资连结险是指具有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而不保证最低收益的人身保险。4)万能险是指具有保险保障功能并设立有单独保单账户,且保单账户价值提供最低收益保证的人身保险。5)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属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是在普通寿险产品仅提供保险功能的基础上衍生而来,兼具保险功能和投资功能。 表1:不同设计类型人身险产品的特征 表2:不同类型人身险产品的客户与保险公司利益分配对比 2.40余年来我国人身险产品形式经历多次演变,从单一保障到多 元保障+长期储蓄 我国人身险主流产品从保障型的传统寿险演化为具备理财功能的投资型产品及其他多元保障型产品,从单一死亡风险保障到多元风险覆盖。1)1980年恢复保险业以来,我国人身险业产品从保障程度较低的简易人身险逐渐拓展为保障程度更高的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2)1999年后,为应对利差损及满足客户更多元的理财需求,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投资型寿险产品诞生。3)2013年后,健康险和万能险进入快速更迭时期。产品迭代和创新+政策支持,重疾险初期得到了较快发展,但由于其覆盖面的快速提高,随后销售出现疲态;百万医疗险紧抓市场空缺,多次升级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万能险在初期由于政策、资本市场、产品创新等因素得到发展,但由于2015年宝能系利用万能险资金对万科股权大额举牌的事件以及政策影响等,随后市场份额占比被分红险、传统险反超。4)2020年后,惠民保、年金险等产品迎来争相发展时期。横向来看,惠民保在多个城市落地覆盖。纵向来看,其在保障范围、模式等方面不断创新发展。由于惠民保的冲击以及重疾险自身高覆盖率的影响,重疾险在2021年迎来首次保费负增长;百万医疗险及商业养老险不断创新发展,满足多样化需求;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正式落地,个人账户制+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框架得以确立。5)随着资管新规等政策落地,保本型理财产品逐渐稀缺,但受经济环境影响,居民储蓄需求大增。2023-2024年定价利率持续下调,增额终身寿险、年金险等储蓄产品开始受到市场追捧。 图2:中国人身险业四十年产品变化趋势 2.1.简单人身险产品时期(1980-1998) 从保险市场竞争格局来看,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至上世纪末,中国保险市场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恢复初期的独家经营阶段,二是随后的三足鼎立阶段,三是初步形成保险市场阶段。1)自1980年至1990年,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我国保险事业基本上处于人保独家经营阶段。该时期寿险产品形式相对简单,保障程度低。2)1991年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后,我国保险市场步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三足鼎立”时期,产寿险分业经营原则的确立,激发了各险种创新的活跃性,产品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个人代理人制度的引进,使得针对个人的商业人身险开始走上发展快车道。3)截至1996年底,我国保险竞争市场初步形成,寿险自1997年起成为保险业务中最主要的险种。扩张的保险代理人队伍、高企的预定利率,助推了国内人身险业的第一个发展高潮。 图3:简单人身险产品时期的发展阶段 中国保险市场规模在近20年发展中不断扩大。1)从保费收入看,1980年全国保费收入仅为4.6亿元,1995年则已达到68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9.6%。2)1980-1995年,全国保险密度及保险深度均有明显提升。据《中国保险年鉴》统计,1980年的保险密度为0.47元/人,保险深度为0.1%;而1995年时保险密度已达到56.39元/人,保险深度为1.17%。可以看出此时国内保险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图4:1980-1995年我国总保费收入 图5:1980-1995年我国保险密度及保险深度 2.1.1.独家经营阶段:尚未形成完整保险产品体系 政策利好+人员扩充,中国人保引领我国保险业全面恢复。1)1979年4月,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会议纪要》,作出了“通过试点,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要指示。同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决定从1980年起,恢复停办了20余年的国内保险业务。2)1980年底,中国人保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各级机构810多个,专职保险干部人数也取得一定发展。3)1981年人保开始修订人身保险条款,次年开始恢复办理简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程度较低的寿险产品。4)1982-1990年,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从159万元高速增长至59.8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80%,投保人数达到2.19亿人。 图6:1982-1990年我国人身险保费收入及同比增速 复业初期尚未形成完整的保险产品体系,整体社会保障功能有限,人身保险业务取得初步发展。1)1982年开始恢复办理人身保险业务,当时人身险仅有两种简单产品:简易人身险和集体企业养老金保险。同年,上海、四川、吉林、陕西等省市试办了简易人身保险。同年亦制定并试办了团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在试点基础上,中国人保从1983年开始面向全国推广简易人身保险产品,其本质是一种类似于提供生死两全和意外保障的银行存单。3)1983年制订和试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