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增强真实性和准确性。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
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并规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情形,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年报信息披露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差异等。具体情形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差错、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问题、年报内容格式不符、业绩预告与实际差异、业绩快报与实际差异等。
制度详细规定了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如会计差错金额占资产、净资产、收入、利润总额比例超过5%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等。业绩预告差异认定标准为预计与实际方向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20%且无法合理解释;业绩快报差异认定标准为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超20%且无法合理解释。
责任追究程序包括内审部门调查、责任认定、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职撤职、罚款、赔偿损失、解除合同、责令检讨等。
制度还规定了从重、从轻或免于处理的情形,以及责任追究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公司董事、高管出现责任追究事件时,可附带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可提请股东会免除职务。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制度适用于年报,并参照执行季度报告和半年报。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