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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4-19财报-
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简称:ST中珠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09629号),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5]0011004955号)。 四、公司负责人陈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晓敏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20,220,648.3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12,010,096.04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644,776,599.98元,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264,997,248.3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亏损年度及存在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且2024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了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09629号),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5]0011004955号)。 2、截至2022年度期末,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为56,798.84万元。公司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23年4月20日起继续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号)。截至2024年度期末,上述资金占用仍未解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下属公司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俊天”)与弘洁润众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洁润众”)于2016年12月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615号的物业,用于开设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合同履行纠纷,弘洁润众认为中珠俊天已构成违约责任,向丰台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丰台区法院于2022年2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22年11月28日做出一审判决《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中珠俊天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3年6月15日,中珠俊天通过法院专递电子邮件收到北京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驳回二审上诉,维持原判。中珠俊天不服二审判决,向北京高院申请再审,2024年4月12日,北京高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4、公司下属公司中珠俊天与弘洁润众于2016年12月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615号的物业,用于开设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民事纠纷诉讼,丰台区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并要求中珠俊天于判决后十日内腾退房屋。中珠俊天认为诉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弘洁润众应将收取中珠俊天的房租及保证金返还给中珠俊天,北京高鑫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高鑫投资”)作为本次诉讼所涉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存在过错,应与弘洁润众对中珠俊天因租赁合同无效导致的所有损失承担共同的赔偿责任。为维护自身权利,中珠俊天向丰台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金额402,052,874.37元。本案已撤诉。 5、截止2024年度期末,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56,798.84万元(其中,本金49,689.23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利息为7,109.61万元,尚未统计后期利息及相关费用)。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司法途径就上述全部欠款启动了立案追偿。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与中珠集团沟通,不断积极督促中珠集团履行还款义务。 6、公司与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以及于2016年1月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鉴于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完成承诺业绩,补偿方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应补偿公司股份数为17,423,025股,需返还给公司的分红收益合计为435,575.63元。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向深圳中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经公开审理送达 《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初722号),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在收到深圳中院《民事判决书》后,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2020年11月2日,广东高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粤民终1742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12月16日,公司向深圳中院递交《执行申请书》,深圳中院于2021年1月11日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粤03执210号),立案执行。2022年7月28日,深圳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1)粤03执210号之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一体集团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其一级管理人;金益信和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西藏子产律师事务所为其管理人。 根据公司、中珠租赁及一体医疗收到的《债权审查结论通知书》,公司持有一体集团债权总额为279,044,988.87元,债权性质为无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公司子公司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一体集团债权总额为34,290,024.93元,债权性质为无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持有一体集团总额为313,335,013.80元。截止目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共计收回债权总额4,040,454.99元。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6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47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66第六节重要事项.............................................................67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9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6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7第十节财务报告.............................................................98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公司在宏观经济承压、行业政策深度调整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多重挑战下,围绕“稳根基、调结构、促转型”核心主线,通过顶层设计优化、资源统筹整合及组织效能提升,推动整体经营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聚焦医疗大健康核心主业,系统性推进管理变革与业务重构,在复杂环境中筑牢发展根基,为后续突破积蓄动能。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138.5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3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2,022.0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0.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386.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7.53%。 (一)战略聚焦与治理优化 1、优化专业结构 面对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公司强化战略定力,凝聚“做正确的事”的商业逻辑共识,形成“聚焦主业、优化结构、强化协同”的管理框架。公司强化大健康主业的资源倾斜与创新投入,例如桂南医院通过肿瘤专科建设与互联网医院医保资质落地,构建“线下精准治疗+线上慢病管理”服务闭环,硬件升级与新住院大楼规划提升接诊能力;六安医院在托管改革后启动急救站、血透中心等重点项目,显著改善运营质量;医药板块恢复潜江制药优势品种生产、新增生产线,推进多个产品工艺升级;医械板块则以组织架构改革推动技术攻坚,抑郁版热疗仪临床试验与伽马刀功能升级,强化产品竞争力。 2、非核心业务收缩 公司房地产板块实施战略收缩,加速存量资产去化,探索轻资产运营模式,释放资金反哺医疗主业投入;医药板块集中资源保障优势品种复产及工艺升级,减少非核心业务,提升资产质量。 3、治理体系升级 管理团队强化市场化导向,建立以目标为导向的考核机制,针对医疗板块DRG付费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