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是一家于2005年3月22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上市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研究、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及工业用途的各种机械传动设备和商品贸易。
经营回顾
- 收入与毛利:2024年度,本集团销售收入约为220.75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下跌8.3%;毛利率约为14.9%,较2023年上升0.8个百分点。毛利约为32.88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下降3.1%。
- 各业务板块表现:
- 风电齿轮传动设备:销售收入约为149.93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上升0.7%。海上风电业务取得新突破,13.6MW-20MW等大兆瓦级海上风电齿轮传动设备产品已批量交付客户。
- 工业齿轮传动设备:销售收入约为22.73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上升21.0%。通过改变生产模式及销售策略提升市场竞争力。
- 轨道交通齿轮传动设备:销售收入约为3.39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上升25.3%。产品已成功应用于中国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轨道交通传动设备上。
- 贸易业务:销售收入约为44.62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下降36.5%。主要由于贸易业务的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计提重大减值拨备。
- 其他收入:其他收入约为3.26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上升54.0%,主要由于政府补贴增加。
- 费用:销售及分销开支约为5.42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增加1.8%;行政开支约为5.84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增加4.1%;研发成本约为8.09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减少10.5%。
- 财务资源及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者应占权益约为84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减少18.2%;总资产约为376.09亿元人民币,较年初下降9.6%;流动资产总额约为241.87亿元人民币,较年初下跌17.0%;总负债约为251.50亿元人民币,较年初下降约26.38亿元人民币或9.5%;流动负债总额约为181.29亿元人民币,较年初下降16.0%;非流动负债总额约为69.97亿元人民币,较年初上升13.1%;净流动资产约为60.34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减少约151.94亿元人民币或20.1%;现金及银行结余总额约为66.85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减少约250.53亿元人民币或27.3%。
财务表现
- 盈利能力:2024年度,本集团其他亏损净额约为33.98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贸易业务产生的预付款项减值亏损。
- 财务资产减值亏损:财务资产减值亏损确认净额约为34.21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应收款项减值亏损约31.76亿元人民币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约2.45亿元人民币。
- 财务成本:财务成本约为7.26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减少4.9%,主要由于借款及利率降低。
前景展望
- 行业环境:2024年国际环境复杂,世界经济增长动能偏弱,地缘政治冲突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国内有效需求不足,新动能转换存在阵痛,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多。
- 公司战略:本集团将继续围绕“创新思维、零缺陷质量、专业服务、贴近客户”四大核心竞争力,不断加大创新投入,丰富产品矩阵,提升产品质量及服务水平,为集团的高质量和智能化发展开辟新天地。同时,本集团也将继续紧握全球市场脉搏,充分挖掘国内外市场潜力,积极拓展新客户和新领域。
其他重要事项
- 股息:董事会建议不派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 汇率波动风险: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业务,除出口销售及进口设备主要以美元及欧元计值外,本集团的国内收入及支出均以人民币计值。因此,本集团的经营现金流及流动资金可能面临若干汇率风险。
- 利率风险:本集团贷款主要来源于是银行贷款,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将直接影响本集团的债务成本,未来利率的变化情况将对本集团债务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
- 员工及薪酬: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员工人数约为8,039人,年度内员工成本约为20.97亿元人民币。
- 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年度内,本集团并无进行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重大收购或出售事项。
独立核数师报告摘录
独立核数师对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主要涉及以下事项:
- 贸易业务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相关减值。
- 贸易业务产生的预付款项及相关减值。
- 關聯方交易。
- EPC项目项下的交易。
-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财务资产。
企業管治
年度内,本公司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惟背离守则条文第C.2.1条(该条文订明,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职责须互相独立,不应由同一位个别人士履行)。胡吉春先生为董事会主席兼本公司行政总裁。董事会认为由胡吉春先生出任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有利于本集团的业务发展及管理,使本公司能够快速高效的制定及实施决策,同时职能及权力平衡不会受到影響。鉴于本公司的现时情况,董事会将继续审阅并考虑不时将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责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