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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3-30财报-
金三江:2024年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059证券简称:金三江公告编号:2025-008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nsanjiang(Zhaoqing)SiliconMaterialCompanyLimited 2024年度报告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国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汉锋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3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1 第六节重要事项6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0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0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10 第十节财务报告11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公司2024年度报告。 五、其他有关文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金三江/公司/本公司 指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三江有限 指 肇庆金三江硅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肇庆市金三江化工有限公司),系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的法人主体 飞雪集团 指 广州飞雪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飞雪化工有限公司) 飞雪材料 指 广州市飞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赛纳管理咨询/赛纳 指 广州赛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赛智管理咨询/赛智 指 广州赛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三江(香港) 指 金三江(香港)有限公司 金三江(美国) 指 金三江(美国)科技有限公司 SAP 指 SystemsApplicationsandProductsinDataProcessing,企业管理解决方案的软件名称 DCS 指 DistributedControlSystem,分布式控制系统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指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 指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金三江 股票代码 301059 公司的中文名称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金三江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nsanjiang(Zhaoqing)SiliconMaterialCompany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赵国法 注册地址 肇庆高新区迎宾大道23号(一照多址)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26238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变更 办公地址 肇庆高新区创业路15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26238 公司网址 http://www.gz-silica.com/ 电子信箱 ir@jsjgcl.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任志霞 刘晶 联系地址 肇庆高新区创业路15号 肇庆高新区创业路15号 电话 0758-3681267 0758-3681267 传真 0758-3623858 0758-3623858 电子信箱 ir@jsjgcl.com ir@jsjgcl.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游泽侯、张兰心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天德广场T1栋9层 王昌、郑晓明 2021年9月13日---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4年 2023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2年 营业收入(元) 385,549,507.45 294,402,638.17 30.96% 279,492,356.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378,968.11 34,992,627.53 52.54% 66,029,582.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3,139,698.11 33,823,318.02 57.11% 60,929,688.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0,889,642.15 72,622,124.79 38.92% 89,057,198.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15 53.33% 0.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0.15 53.33% 0.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33% 6.22% 3.11% 12.10% 2024年末 2023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2年末 资产总额(元) 730,850,031.41 698,063,027.79 4.70% 691,822,063.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89,757,831.41 571,120,310.26 3.26% 571,298,460.29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80,736,025.81 87,381,111.91 103,381,959.80 114,050,409.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141,918.24 9,322,316.05 14,209,622.75 15,705,111.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891,223.44 9,276,725.26 14,007,735.38 15,964,014.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52,100.28 25,098,691.26 36,486,563.48 25,552,287.1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金额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7,776.0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945,987.70 1,407,915.40 5,943,542.1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23,027.86 24,111.12 40,014.8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90,856.66 -163,890.50 -83,478.3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1,268.04 57,557.63 42,456.59 减:所得税影响额 67,933.03 156,384.14 842,641.38 合计 239,270.00 1,169,309.51 5,099,893.8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1、行业环境背景 二氧化硅行业最早发展于20世纪30年代的欧美发达国家或地区。德国、美国最早开始研制二氧化硅产品,进入40年代,二氧化硅实现了工业化生产。7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国家对二氧化硅研究的不断深入,其生产和应用领域方面得到很大发展,全球产能达到较高水平。 我国沉淀法二氧化硅工业起步较晚。1958年,第一套沉淀法二氧化硅工业化装置在广州人民化工厂建成投产。目前国内沉淀法二氧化硅行业中,普通沉淀法二氧化硅生产厂家较多,且大多数厂家生产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使行业内仍呈现高端产能不足的现象,在行业内已形成一定规模并具备较高技术水平的企业将拥有的竞争优势。 2、行业政策环境 2021年12月,工信部联合科学技术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明确将“功能性无机非金属材料”作为发展重点,其中“高性能二氧化硅”被纳入先进化工材料范畴,鼓励其高端领域的应用。 2022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制造业主要产品工艺升级与节能技术改造,不断提升工业产品能效水平。在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作为细分领域的领军企业,公司凭借行业领先的生产实力和技术水平,持续加大环保投入,推动生产工艺升级与节能技术改造。在环保政策日趋严格的背景下,公司有望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 3、行业发展情况 (1)全球沉淀法二氧化硅市场概况 沉淀法二氧化硅全球市场空间超过50亿美元和400万吨,高端二氧化硅市场约为每年150万吨。 2024年,随着全球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环保意识的提升,沉淀法二氧化硅的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呈现多元化应用稳健增长的态势。 根据NotchConsulting数据,2024年,受益于消费升级与健康意识提升,沉淀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