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OOLPADGROUPLIMITED 酷派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69) 二零二三年末期业绩公告 酷派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公告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 财务概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 千港元千港元 变动 收入 307363299208 273 除税前亏损 234015629430 6282 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之年内亏损 220931625450 6468 港仙港仙 每股基本及摊薄 154458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二零二二年 千港元 (经重列) 收入 4 307363 299208 销售成本 199947 351981 毛利(损) 107416 52773 其他收益及盈利 4 95851 75781 销售及分销开支 35695 71182 行政及其他营运开支 273229 480033 融资成本 6 8004 16973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亏损 120354 84250 除税前亏损 5 234015 629430 所得税抵免 7 13023 3782 年内亏损 220992 625648 其他全面亏损 后续期间可能重新归类为损益之其他全面 亏损: 换算国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20266 89404 出售联营公司时拨回汇兑储备 2363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其他全面亏损 3986 43479 21889 132883 后续期间不会重新归类为损益之其他全面 收益(亏损): 物业重估之盈利(亏损) 4574 30 物业重估之盈利(亏损)之所得税影响 1143 7 3431 23 年内其他全面亏损(扣除税项) 18458 132906 年内全面亏损总额 239450 758554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续)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二零二二年 千港元 (经重列)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220931 625450 非控股权益 61 198 220992 625648 以下人士应占全面亏损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239387 758335 非控股权益 63 219 239450 758554 每股亏损基本(港仙) 9 154 458 摊薄(港仙) 154 458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二零二二年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 375218 1033364 投资物业 3263126 2143745 使用权资产 56685 86840 无形资产 于合营公司之投资 56502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 180149 340827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4747 9605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2535 59303 递延税项资产 289 非流动资产总额 3992460 3816929 流动资产存货 76494 55748 加密货币 8539 应收贸易账款 10 60088 46657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1 91360 42916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83714 13783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3029 抵押存款 12 59751 59408 银行结余及现金 12 63547 234717 流动资产总额 443493 456258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二零二二年 千港元 流动负债应付贸易账款 13 152099 138950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154043 1195202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 101568 177929 租赁负债 2875 4587 应付联营公司款项 37035 37847 应付关联方款项 3516 1314 应缴税项 102685 103733 流动负债总额 1553821 1659562 流动负债净额 1110328 1203304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2882132 2613625 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2578 9944 其他计息借款 441086 递延税项负债 329319 3463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17475 20879 非流动负债总额 790458 377148 资产净值 2091674 2236477 资本及储备股本 163810 136510 储备 1927737 209977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股权 2091547 2236287 非控股权益 127 190 股权总额 2091674 2236477 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公司及集团资料 酷派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为一间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注册地址为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移动电话及配件、提供无线应用服务及物业租赁。自二零二三年下半年开始,本集团积极寻求Web30数字货币业务方面的机会。 21编制基准 该等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其包括全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对披露之规定而编制。该等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惯例编制,惟以按公允价值计量之投资物业、列入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若干楼宇以及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股本投资除外。除另有注明者外,该等财务报表乃以港元(“港元”)呈列,而所有金额均调整至最接近之千元。 持续经营基准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产生净亏损221百万港元,且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录得流动负债净额1110百万港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不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为64百万港元。此等情况可能令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遭受重大质疑。 年内,董事已采取各种措施改善本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包括但不限于:i实施节约成本措施控制日常运营成本;ii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获授银行贷款额度人民币10亿元(相等于11亿港元),而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动用的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508百万元(相当于559百万港元);iii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十日,本公司向七名独立第三方发行2730000000股股份,所得款项净额为约890百万港元;及iv本集团经营其投资物业所产生的稳定现金流量增加,为本集团的营运资金作出贡献。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租金收入904百万港元(二零二二年:916百万港元)。 董事根据本集团的现有状况,未来事件及承诺已编制本集团未来十二个月的现金流量预测。董事认为本集团将有充足营运资金履行其责任,因此,本集团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21编制基准(续) 持续经营基准(续) 董事已考虑各种措施及估计,包括但不限于: i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授出来自本集团关联方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的现有未动用贷款融资人民币480百万元(相当于528百万港元),到期日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ii于报告期后,本集团从一间银行获得额外银行信贷人民币430百万元(相当于473百万港元)。此外,本集团一直积极与银行磋商取得额外银行信贷,以补充其营运现金流量。其中,本集团正向一间银行取得人民币300百万元(相当于330百万港元)的备用信贷,惟须待银行最终授权后方可作实。 iii考虑到第五代无线系统市场预期带来的潜在商机,本集团正重新审视其经营策略,并将继续扩大其与各渠道业务合作伙伴之合作。本集团将进一步考虑措施以加强对各种生产成本及费用的控制,力求实现盈利并获得正向现金流,该等措施包括缩小经营规模、优化人力资源并控制资本支出。 iv本集团正在评估其现有金融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和市场价值。董事认为,赎回或出售若干金融投资将为董事的计划之一,有利于改善本集团流动资金状况及补充营运资金。 尽管如此,经考量移动电话行业的不确定性及弱点以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对于本集团达成目标业务增长并恢复其市场地位,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倘本集团无法实现其业务增长计划,调整工程项目进度及推迟其资本支出并获得充足财务资源以改善其财务状况,则须作出调整以反映资产可能需要以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现时所载金额外的金额变现之情况。此外,本集团可能必须为可能产生的进一步负债计提拨备,并将非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负债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该等调整的影响并未反映在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中。 21编制基准(续)综合账目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附属公司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当通过参与该投资对象而享有可变回报的风险或权利,以及有能力运用其对投资对象的控制权(即令本集团现时有能力指导投资对象开展有关活动的现有权利)以影响回报金额时,即实现控制。 于一般情况下均存在多数投票权形成控制权之推定。倘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少于投资对象大多数投票权或类似权利,则本集团在评估其是否拥有对投资对象的权力时会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及情况,包括: a与投资对象其他投票权益持有人之间的合约安排; b因其他合约安排产生的权利;及 c本集团的投票权及潜在投票权。 附属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之会计政策编制相同报告期间的财务报表。附属公司之业绩乃于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期起综合入账,并继续综合入账直至该等控制权终止为止。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各部分归属于本集团母公司之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即使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与本集团成员公司间交易有关的所有集团内部资产与负债、股权、收益、开支及现金流于综合入账时全数对销。 倘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文所述三项控制权要素其中一项或多项出现变动,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其是否控制投资对象。在不失去控制权之情况下,附属公司之所有权权益变动按股权交易列账。 倘本集团失去对附属公司的控制权,则终止确认i该附属公司的资产(包括商誉)及负债; ii任何非控股权益的账面值及iii于权益内记录的累计汇兑差额;及确认i已收代价的公允价值;ii所保留任何投资的公允价值及iii损益中任何因此产生的盈余或亏绌。先前于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的本集团应占部分,按照与本集团直接出售有关资产或负债所规定相同的基准重新分类至损益或保留溢利(如适用)。 22会计政策及披露变动 本集团于本年度的财务报表中首次采纳以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约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务声明第2号(修订本) 会计政策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修订本)会计估计定义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单一交易产生的资产及负债相关的递延税项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国际税务改革第二支柱示范规则 本集团适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性质及影响概述如下: a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规定实体须披露重大会计政策资料,而非主要会计政策。倘会计政策资料连同有关实体的财务报表内载有的其他资料一并考虑可合理预期对一般用途财务报表的主要使用者根据该等财务报表所作出决策构成影响,该等会计政策资料即属重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务声明第2号(修订本)作出重大判断则针对如何将重大的概念应用于会计政策披露提供非强制性指引。本集团于财务报表附注2披露重大会计政策。该等修订本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