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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長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在 中華 人民 共和 國註 冊成立 的 股份 有限 公司 )(股份代號: 0129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業績公告 摘要 ◼於 截 至2024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 本 集 團 經 審 計 之 合 併 收 入 約 為 人 民 幣8,963,208,271.72元,較上一年度增長約12.48%。 ◼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經審計之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收益約為人民幣59,943,006.45元,較上一年度增長約6.19%。(2023年:人民幣56,446,864.92元)。 ◼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經審計之每股基本盈利為人民幣0.37元(2023年:人民幣0.35元)。 ◼董事會建議宣派2024年末期現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20元(2023年:每股人民币0.20元)。 年度業績 重慶長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長安民生物流」或「本公司」)之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經審核綜合業績,連同2023年同期之經審核比較資料如下: 重慶長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及公司資產負債表2024年12月31日(人民幣元) 重慶長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及公司資產負債表(續)2024年12月31日(人民幣元) 重慶長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及公司利潤表2024年度(人民幣元) 重慶長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及公司現金流量表2024年度(人民幣元) 重慶長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024年度(除特別註明外,金額單位為人民幣元) 財務報表附註 公司基本情況 長安民生物流於2001年8月27日在中國境內成立,2002年變更為中外合資企業,2004年12月31日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2月23日本公司的H股股票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創業板掛牌上市交易,並於2013年7月18日從創業板轉至聯交所主板交易。註冊地址為中國重慶市渝北區金開大道1881號。 截至2024年末,本公司總股數162,064,000.00股。本公司的營業期限自2001年8月27日始,無固定期限。 本集團主要從事提供整車運輸服務、汽車原材料及零部件供應鏈管理服務、非汽車商品的運輸服務、包裝材料的生產銷售以及輪胎分裝、輪胎銷售等。 本財務報表及財務報表附註已經本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25年3月27日批准。 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 本財務報表按照財政部發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解釋及其他有關規定(統稱:“企業會計準則”)編制。 本財務報表以持續經營為基礎列報。 本集團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財務報表均以歷史成本為計量基礎。資產如果發生減值,則按照相關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新的香港《公司條例》於2015年生效,本財務報表已經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的要求進行調整。 重要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 1、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聲明 本財務報表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真實、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併及公司財務狀況以及2024年的合併及公司經營成果和合併及公司現金流量等有關信息。 2、會計期間 本集團會計期間採用西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營業週期 本集團的營業週期為12個月。 4、記帳本位幣 本公司及境內子公司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本公司編制本財務報表時所採用的貨幣為人民幣。 重慶長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024年度(除特別註明外,金額單位為人民幣元)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的會計處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 對於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合併方在合併中取得的被合併方的資產、負債,按合併日被合併方在最終控制方合併財務報表中的帳面價值計量。合併對價的帳面價值與合併中取得的淨資產帳面價值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通過多次交易分步實現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 合併方在合併中取得的被合併方的資產、負債,按合併日在最終控制方合併財務報表中的帳面價值計量;合併前持有投資的帳面價值加上合併日新支付對價的帳面價值之和,與合併中取得的淨資產帳面價值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合併方在取得被合併方控制權之前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原股權之日與合併方和被合併方同處於同一方最終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併日之間已確認有關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應分別沖減比較報表期間的期初留存收益或當期損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 對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合併成本為購買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在購買日,取得的被購買方的資產、負債及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確認。 對合併成本大於合併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確認為商譽,按成本扣除累計減值準備進行後續計量;對合併成本小於合併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經覆核後計入當期損益。 通過多次交易分步實現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 合併成本為購買日支付的對價與購買日之前已經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之和。對於購買日之前已經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按照該股權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進行重新計量,公允價值與其帳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投資收益;購買日之前已經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涉及其他綜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轉為購買日當期收益,由於被投資方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畫淨負債或淨資產變動而產生的其他綜合收益以及原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相關的其他綜合收益除外。 (3)企業合併中有關交易費用的處理 為進行企業合併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諮詢等仲介費用以及其他相關管理費用,於發 重慶長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024年度(除特別註明外,金額單位為人民幣元) 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作為合併對價發行的權益性證券或債務性證券的交易費用,計入權益性證券或債務性證券的初始確認金額。 7、控制的判斷標準和合併財務報表編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斷標準 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控制,是指本集團擁有對被投資單位的權力,通過參與被投資單位的相關活動而享有可變回報,並且有能力運用對被投資單位的權力影響其回報金額。當相關事實和情況的變化導致對控制定義所涉及的相關要素發生變化時,本集團將進行重新評估。 在判斷是否將結構化主體納入合併範圍時,本集團綜合所有事實和情況,包括評估結構化主體設立目的和設計、識別可變回報的類型、通過參與其相關活動是否承擔了部分或全部的回報可變性等的基礎上評估是否控制該結構化主體。 (2)合併財務報表的編制方法 合併財務報表以本集團和子公司的財務報表為基礎,根據其他有關資料,由本集團編制。在編制合併財務報表時,本集團和子公司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期間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間的重大交易和往來餘額予以抵銷。 在報告期內因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以及業務,視同該子公司以及業務自同受最終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納入本集團的合併範圍,將其自同受最終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分別納入合併利潤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中。 在報告期內因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以及業務,將該子公司以及業務自購買日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併利潤表,將其現金流量納入合併現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東權益中不屬於本集團所擁有的部分,作為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併資產負債表中股東權益項下單獨列示;子公司當期淨損益中屬於少數股東權益的份額,在合併利潤表中淨利潤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損益”項目列示。少數股東分擔的子公司的虧損超過了少數股東在該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權益中所享有的份額,其餘額仍沖減少數股東權益。 (3)購買子公司少數股東股權 因購買少數股權新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子公司自購買日或合併日開始持續計算的淨資產份額之間的差額,以及在不喪失控制權的情況下因部分處置對子公司的股權投資而取得的處置價款與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相對應享有子公司自購買日或合併日開始持續計算的淨資產份額之間的差額,均調整合併資產負債表中的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4)喪失子公司控制權的處理 因處置部分股權投資或其他原因喪失了對原有子公司控制權的,剩餘股權按照其在喪失控制權日的公允價值進行重新計量;處置股權取得的對價與剩餘股權公允價值之和,減去按原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淨資產帳面價值的份額與商譽之和, 重慶長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024年度(除特別註明外,金額單位為人民幣元) 形成的差額計入喪失控制權當期的投資收益。 與原有子公司的股權投資相關的其他綜合收益在喪失控制權時採用與原有子公司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進行會計處理,與原有子公司相關的涉及權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在喪失控制權時轉入當期損益。 8、合營安排的分類及共同經營的會計處理方法 合營安排,是指一項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參與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團合營安排分為共同經營和合營企業。 (1)共同經營 共同經營是指本集團享有該安排相關資產且承擔該安排相關負債的合營安排。 本集團確認與共同經營中利益份額相關的下列項目,並按照相關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A、確認單獨所持有的資產,以及按其份額確認共同持有的資產;B、確認單獨所承擔的負債,以及按其份額確認共同承擔的負債;C、確認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經營產出份額所產生的收入;D、按其份額確認共同經營因出售產出所產生的收入;E、確認單獨所發生的費用,以及按其份額確認共同經營發生的費用。 (2)合營企業 合營企業是指本集團僅對該安排的淨資產享有權利的合營安排。 本集團按照長期股權投資有關權益法核算的規定對合營企業的投資進行會計處理。 9、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標準 現金是指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現金等價物,是指本集團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10、外幣業務 本集團發生外幣業務,按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為記帳本位幣金額。 資產負債表日,對外幣貨幣性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因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與初始確認時或者前一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對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仍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對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採用公允價值確定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折算後的記帳本位幣金額與原記帳本位幣金額的差額,根據非貨幣性項目的性質計入當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收益。 重慶長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024年度(除特別註明外,金額單位為人民幣元)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資產,並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確認和終止確認 本集團於成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時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金融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終止確認: ①收取該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終止; ②該金融資產已轉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資產轉移的終止確認條件。 金融負債的現時義務全部或部分已經解除的,終止確認該金融負債或其一部分。本集團(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簽訂協定,以承擔新金融負債方式替換現存金融負債,且新金融負債與現存金融負債的合同條款實質上不同的,終止確認現存金融負債,並同時確認新金融負債。 以常規方式買賣金融資產,按交易日進行會計確認和終止確認。 (2)金融資產分類和計量 本集團在初始確認時根據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將金融資產分為以下三類: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