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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5-03-27招股说明书-
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SOFARSOLARCoLtd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高新奇科技楼11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公司上市的目的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电力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随着全球光伏产业的发展及光伏新兴市场的增加,公司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同时,公司现阶段仍存在布局先进产能、提升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完善营销服务网络体系、拓展融资渠道并增强资金实力等发展需求。 通过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规模、增加主营业务收入、提升盈利能力,同时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从而进一步增强行业地位和综合竞争能力,加快发展速度,回报全体投资者。 二、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还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上述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进一步制度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均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各行其责,切实保障所有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展开,主要着眼于提高生产能力与生产效率,优化现有产品结构,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完善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需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 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如下: (一)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能力与生产效率、改善产品结构,使公司及时把握行业机遇,满足下游市场需求; (二)有利于公司吸引关键技术人才、推进新产品的开发与新技术的突破,使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有利于公司完善营销服务体系、增强本土化服务优势,使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产品知名度得到有效增强;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提供了有效保障。 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较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保持稳定,下游行业发展空间广阔,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未来,公司将通过持续的市场开拓、产品结构优化和良好的费用控制等措施,保障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公司将在清洁能源转换技术领域和储能技术领域坚持开拓创新,及时把握市场客户需求及行业技术路线变化趋势,不断丰富产品谱系、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完善整体解决方案能力,从而进一步巩固并增强公司现有竞争优势,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高科技数字能源企业,为客户提供全球领先水准的产品、服务以及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将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为推动全球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与普及贡献自己的力量,成为全球碳中和、碳达峰的参与者、建设者与贡献者。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许韬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41237114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1180元 发行日期 2025年3月24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412371135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5年3月28日 目录 致投资者的声明2 一、公司上市的目的2 二、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2 三、公司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2 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3 发行概况4 目录5 第一节释义10 一、普通术语10 二、专业术语13 第二节概览16 一、重大事项提示16 二、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20 三、本次发行概况21 四、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22 五、公司的板块定位情况24 六、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27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8 八、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31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31 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31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32 第三节风险因素33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33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41 三、其他风险41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42 一、公司基本情况42 二、公司设立情况42 三、公司成立以来重要事件47 四、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47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48 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49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51 八、特别表决权股份和协议控制架构情况53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53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72 十一、发行人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84 十二、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88 第五节业务与技术94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94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19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62 四、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69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175 六、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184 七、特许经营权204 八、与业务相关的产品认证情况204 九、发行人主要技术和研发情况205 十、发行人环保情况216 十一、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217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218 一、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报表218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225 三、影响公司未来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225 四、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27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31 六、非经常性损益271 七、税项272 八、分部信息275 九、主要财务指标275 十、发行人盈利预测披露情况277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279 十二、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主要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311 十三、财务状况分析312 十四、所有者权益情况341 十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342 十六、现金流量分析342 十七、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分析345 十八、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345 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346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34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4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352 四、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352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353 六、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354 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360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360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意见36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361 四、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361 五、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365 六、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366 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367 八、关联交易情况369 九、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的制度安排378 十、发行人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379 十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379 第九节投资者保护381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381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381 三、其他特殊情形下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383 四、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 383 五、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384 六、长期回报规划385 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387 一、重大合同387 二、对外担保392 三、诉讼与仲裁等事项392 第十一节声明393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9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394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39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397 五、审计机构声明398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399 七、验资机构声明401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402 第十二节附件403 一、备查文件目录403 二、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403 三、相关承诺事项405 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421 五、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423 六、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423 七、其他子公司简要情况432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招股说明书的下列词语或简称含义如下: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首航新能 指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航有限 指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前称,2020年更名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孙公司:东莞首航 指 东莞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首航 指 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澳大利亚首航 指 首航新能源(澳大利亚)有限公司,SOFARSOLARAUSCOPTYLT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首航 指 香港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HONGKONGSOFARSOLARLIMITE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波兰首航 指 首航新能源(波兰)有限公司,SOFARSOLARRENEWABLEPOLANDSPZOO,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德国首航 指 首航新能源(德国)有限公司,SOFARSOLARGmbH,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韩国首航 指 首航新能源(韩国)有限公司,SOFARSOLARKOREACoLt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阿联酋首航 指 首航新能源(阿联酋)有限公司,SOFARSOLARDMCC,为公司已注销的全资子公司 巴基斯坦首航 指 首航新能源(巴基斯坦)有限公司,SOFARSOLARPAKISTANCO(SMCPRIVATE)LIMITE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百竹成航 指 上海百竹成航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武汉首航 指 首航新能源(武汉)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加坡首航控股 指 首航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SOFARSOLARHOLDINGPTELT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英国首航 指 首航新能源(英国)有限公司,SOFARSOLARUKLIMITED,为香港首航全资子公司 巴西首航 指 首航新能源(巴西)有限公司,SOFARSOLARBRASILLTDA,为香港首航全资子公司 惠州首航 指 首航智慧新能源(惠州市)有限公司,为广东首航全资子公司 荷兰首航控股 指 首航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