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绿色转型碳边境调节机制背景下的中国绿证与欧盟来源担保证书 比较研究 指导单位 中国国家能源局丹麦外交部 丹麦能源署 编写单位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Ea能源分析公司AzureInternational 北京,2025年1月 版权声明 除另有说明外,本出版物内容可自由使用、分享和转载,但请注明出处。引用或使用本报告内容时,请勿断章取义。 免责声明 本报告中的信息和观点仅代表作者的立场,并不一定反映丹麦能源署、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任何其他主办机构的官方意见。 本报告综合分析了欧盟来源担保证书(GOs)、中国绿证(GEC)和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基本情况,并基于中丹绿色电力合作框架以及2024年11月中国代表团访丹期间的交流成果,进一步探讨了相关经验和所面临的问题。 本报告不构成任何法律或专业建议,请勿将其用于超出其预期范围的目的。 致谢 衷心感谢各主办方,特别是签发机构协会(AIB)、欧洲工商联合会(BusinessEurope)、嘉士伯集团、丹麦工业联合会、欧盟委员会气候行动总司、能源总司、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丹麦国家电网公司(Energinet,参与GOs部分内容编写)、热力调度中心(Varmelast)、绿色国度(StateofGreen),以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北京电链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欧洲办事处的大力支持和参与。 目录 1引言1 2背景2 21欧盟的来源担保证书(GOs)2 22中国的绿色电力证书(GEC)2 23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4 3监管框架与治理5 31欧洲来源担保证书5 311来源担保证书的监管与治理欧洲视角5 312来源担保证书系统实施(包括签发、交易、应用和注销)8 313来源担保证书签发机构的角色11 314贸易和市场动态15 315丹麦信息披露制度17 316来源担保证书经验总结与未来发展22 32中国绿证的监管和治理22 321法律和制度规则要求22 322绿证机制设计23 323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27 324绿证应用场景29 325绿证市场情况30 326绿证信息披露与监管31 33欧盟来源担保证书与中国绿证的对比32 34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治理和监管36 341CBAM: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翻版36 342CBAM的监管和治理36 343过渡阶段37 344CBAM实施的核心流程38 345CBAM全面实施(最终阶段)40 346CBAM下的间接排放41 4挑战与机遇43 41来源担保证书和绿证的国际认可43 42通过排放因子应对间接排放问题(CBAM)45 43避免重复计算47 44细颗粒度证书48 5结论50 51理解能源属性证书和碳边境调节机制50 52绿色电力合作项目的下一步工作51 6中国有关研究机构建议53 7参考文献54 8考察访问日程及参团人员57 1引言 中丹“绿色电力合作项目”旨在促进中丹在可持续绿色能源转型领域的合作,并解决能源结构中可再生能源占比不断提升的潜在挑战。其主要目标是鼓励制定和维护有效的监管、规则和市场机制,以实现可再生能源的高效整合,有力支撑全球能源绿色转型。 随着世界各国政府和产业界日益重视在市场机制下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减少碳足迹,绿色能源消费认证的重要性日益彰显。这使得人们的关注重点从可再生能源供应侧激励转向绿色能源消费的追踪和认证。欧盟的来源担保证书(GOs)和中国的绿色电力证书(GEC)等可再生能源属性证书是追踪和认证绿色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重要工具。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是一项旨在通过对进口商品征收碳成本来应对碳泄漏并强化欧盟气候目标的政策工具。该机制旨在为欧盟生产商和第三国进口商创造公平竞争环境。CBAM机制致力于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的碳激励扩展至进口商品。中国于2021年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CNETS),最初涵盖电力行业,目前正扩展至钢铁和水泥等行业。 欧盟委员会和各国主管部门正积极推进CBAM的实施,并与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国和地区开展广泛的交流。中国生态环境部(MEE)已同欧盟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建立正式的CBAM对话机制,以探讨相关问题。 本报告探讨了欧盟的来源担保证书和中国绿证在追踪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方面的演变、治理和发行情况,尤其关注其在CBAM背景下的应用。尽管当前CBAM法规框架尚未认可来源担保证书和绿证等可再生能源属性证书用于核算范围二排放,但欧盟以外的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属性证书未来是否能作为证明能源消费来自可再生来源的凭证展现出浓厚兴趣。 将可再生能源属性作为CBAM下范围二排放证明涉及技术、治理和政策监管等多个层面。本报告重点关注技术和治理层面,同时也认识到政策监管层面在界定可实现目标方面的重要性。本报告探讨了可再生能源属性证书在CBAM背景下的应用及其合规影响。关于实现此类认可所需的政治审批的讨论超出本报告范围和我们的专业领域。 本报告内容基于2024年11月国家能源局代表团访问丹麦和布鲁塞尔期间的演讲和讨论,并在适当之处补充了其他内容。报告首先概述了来源担保证书、绿证和CBAM框架的背景,然后深入探讨了监管和治理结构,简要概述了与可再生能源属性证书相关的市场动态,并进行了比较分析。最后,报告提出了主要发现。 2背景 21欧盟的来源担保证书(GOs) 可再生能源属性证书(EACs)的名称和定义各不相同。在欧盟,来源担保证书(GOs)是唯一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证明,来源担保证书是“一种证明并保证能源来自可再生能源来源的证书”。可再生能源被定义为“来自可再生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太阳热能和太阳光伏)、地热能、渗透能、环境能、潮汐能、波浪能和其他海洋能、水力、生物质能、垃圾填埋气、污水处理厂气体和沼气”。本报告主要关注认证可再生电力的来源担保证书。来源担保证书的标准规模为1兆瓦时,它代表可再生属性而非电力的实际流动。由于无法追踪电网中的具体电子,所以用来源担保证书来证明其来源。来源担保证书作为可再生电力生产的唯一凭证而发行,其注销则确认了可再生能源的消费。对于每1兆瓦时的可再生电力供应,电力供应商可从国家签发机构获得相应的来源担 保证书。这些证书会被追踪和转让,并在使用时注销,或最迟在18个月后失效,以确保核算的准确性。 未被来源担保证书覆盖的电力构成剩余电力结构。来源担保证书覆盖的电力会被扣除,以避免重复计算。作为年度环境声明的一部分,丹麦国家电网公司(Energinet)每年会公布全国的剩余电力结构。1 与来源担保证书相关的法律框架随着欧盟内部电力市场的建设而不断发展完善。根据《欧盟内部电力市场规则指令》(200972EC),欧盟要求所有成员国向最终消费者披露电力来源。 为协调成员国之间的规则并实现欧洲国家间的来源担保证书交易,签发机构协会(AIB)制定了欧洲能源证书系统(EECS)规则。欧洲标准CEN16325即是基于这些规则,所有成员均须遵守。AIBITHub(签发机构协会电子转让中心)是一个云平台,以标准格式促进转让。根据EECS规则,2023年发行了近1000太瓦时的来源担保证书,约占欧盟总电力消费的四分之一。2 22中国的绿色电力证书(GEC) 在2020年9月的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习近平主席向国际社会传递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宣布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1httpsenerginetdkmediabaqla1uwgenereleldeklaration2023pptx 2AIB2024:欧洲剩余电力结构httpswwwaibnetorgfactseuropeanresidualmix 近年来,中国电力生产和消费中的绿色成分持续增长。2024年1月至9月,可再生能源电量占中国总发电量的355。这主要得益于太阳能和风能成本的大幅下降,2013年至2023年间,其平准化电力成本(LCOE)分别下降了80和60。绿证(GEC)旨在鼓励可再生电力购买,从而推动新的发电能力建设。 绿证(GEC)的演变历程: 2017年,中国启动了绿证体系,最初为集中式光伏发电和陆上风电补贴项目发放证书见图1。 2019年,该体系扩展至平价风能和太阳能项目。2021年6月,国际能源变革论坛宣布了首笔平价 项目绿证交易,随后在8月启动了绿色电力交易试点项目,引入了绿证的两种交易模式:“证电分离”的绿证交易和“证电合一”的绿色电力交易。2023年8月,新政策明确了绿证的唯一性、权威性和通用性,确保覆盖所有已注册的可再生电力发电项目。2024年7月,发布了支持跨区域绿色电力供应的专章;同年8月,引入了绿证核发和交易规则,并发布了关于做好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 图1绿证历史沿革。来源:中国国家能源局 绿证具有“三个唯一性”,即:绿证是中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 中国绿证可用于碳排放核算,未来,该体系还将支持产品碳足迹核算。绿证可用于绿色电力消费证明,以及ESG报告披露目的和绿色产业供应链证明,有效期为两年。2024年,中国为电解铝行业设定了新的绿色电力消费份额目标,该目标的实现将通过绿证来核算。 23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作为一项政策工具,旨在通过对特定进口商品征收碳价来解决碳泄漏问题,同时加强欧盟的气候雄心。目前,CBAM涵盖碳泄漏风险最高的行业。预计最终所有受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覆盖的行业都将受到CBAM的碳价约束。除了补充和强化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外,CBAM还有助于全球脱碳,是欧盟实现Fitfor55一揽子气候计划目标及2050年气候中性目标的核心支柱。作为欧洲绿色协议的一部分,CBAM碳价支付机制将于2026年启动。 “CBAM旨在为欧盟内外的生产和贸易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同时确保欧盟减排目标的实现。” 欧盟委员会 通过对进口商品征收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相当的碳价,CBAM确保进口商品能反映其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成本,从而为欧盟境内外生产商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本文中的碳泄漏指生产活动转移到排放监管较为宽松的国家,从而削弱欧盟气候政策的现象。CBAM通过确保进入欧盟的产品承担可比的碳成本以应对这一问题,使碳密集型进口商品包含相应的碳价格。 CBAM源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其目标通过对进口商品征收与欧盟碳价等值的费用(由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确定)来防止碳泄漏,并最终替代欧盟企业现有的“免费排放配额”制度。在严格的排放交易体系下,欧盟为那些可能将生产转移到其他国家的企业提供免费配额。2020年,欧盟决定在2034年前逐步取消排放交易体系下的免费配额。CBAM将于2026年至2034年间逐步取代基于排放交易体系的免费配额(见图2)。CBAM还旨在鼓励第三国采用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MRV)政策。 图2排放交易体系下的免费配额减少与CBAM的实施情况。来源:欧盟委员会 CBAM重点关注碳密集型行业,并基于进口商品的实际碳含量。价格低于150欧元的商品以及来自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关联国家的商品被排除在外。CBAM证书产生的收入预计将用于资助欧盟的绿色投资。欧盟委员会建议成员国保留25的CBAM收入,其余75用于欧盟预算。3目前,欧盟还在讨论将部分收入重新分配给低收入的欧盟贸易伙伴,以激励其脱碳行动,这与欧洲绿色协议的更广泛目标相一致。 CBAM分两个阶段实施:过渡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底)和全面实施阶段(20262034 年)。这两个阶段将在342节详细介绍。 3监管框架与治理 31欧洲来源担保证书 311来源担保证书的监管与治理欧洲视角 来源担保证书是欧盟脱碳战略的一部分,符合《巴黎协定》和欧洲绿色协议,后者旨在到2050 年实现气候中性,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净排放量较1990年水平减少至少55。来源担保证书制度 最早可追溯至2001年第一部《可再生能源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