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运输排放因子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默认值研报总结
执行摘要
本文件提供中国道路运输领域“井口到车轮”(Well-to-Wheel,WTW)燃料排放因子和温室气体(Greenhouse Gas,GHG)排放强度的第一版默认值,由中国智能物流中心团队开发,遵循ISO 14083和GLEC框架v3.0的要求。文件采用保守方法,引用默认值,并力求使用接近实际情况的车辆燃料消耗数据、能源净卡路里值、电力碳排放因子及IPCC默认碳含量值。数据主要基于中国官方文件、IPCC默认值及GLEC框架中的欧洲燃料排放因子(用于提升TTW到WTW)。文件符合GLEC框架原则,作为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可靠初步估算,并将根据数据更新持续完善。
文件目的和基础
文件旨在展示中国运输sector在燃料排放因子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默认值方面的现状,符合GLEC框架v3.0中定义的四个“基础”:所有默认值作为最后手段使用或未来计算的起点;主要数据不可用时提供可靠估计;涵盖所有公路运输模式;采用IPCC温室气体和CO2、CH4和N2O(转化为CO2e @ IPCC AR6 GWP100)气候污染物;包括TTW(下游,操作排放)和WTW(上游,能源供应排放)所有能源生命周期;使用GLEC框架v3.0中的欧洲燃料排放因子提升中国TTW到WTW数据。
方法论
燃油排放系数
- 计算基于车辆燃料燃烧过程中CO2、CH4和N2O的排放(TTW),主要数据来源包括《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21)》、IPCC默认值等。
- 中国默认值包括WTT能源供应排放和TTW运行排放,以表格形式呈现。
- 电力领域参考中国官方电网排放因子(单位:kgCO2/kWh),结合车辆电耗、设计最大载荷能力、负载系数及空驶率等因素,获得基于运输活动的排放强度。
差距分析
- WTT排放因子:中国官方文件未提供所有电力发电厂的综合排放因子,且甲烷(CH4)和一氧化二氮(N2O)排放未被纳入,因此使用IPCC因素提供TTW条件下的CH4和N2O排放因子,并使用GLEC框架中的欧洲扩大系数调整TTW到WTW。
- 能源载体:目前仅提供柴油、LNG/CNG和电力的排放因子,其他燃料类型比例较小。
- 国家级电网排放因子:中国官方文件仅包括CO₂,其他温室气体未被包括。
燃料效率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值
- 主要数据来源为西安交通大学的“货运业研究”,计算遵循2006年IPCC指导意见、GHGP和GLEC框架,以及中国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 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值基于SFD,但未考虑“路线行程/偏差”,未来将进行调整。
未来的改进
- 增强数据的合规性、一致性和准确性,扩大样本覆盖范围,纳入更多本地公司和合作伙伴的数据。
- 扩展到其他运输方式,包括内河航运、国内铁路、国内航空及物流枢纽。
- 扩展到其他能量载体,如氢,以满足当地企业报告和核算需求。
- 扩展到其他温室气体和空气污染物,如制冷剂泄漏的HFCs和CH4泄漏。
- 提供更多分解的默认值,按车辆类别、货物类型和运输场景提供细分值。
参考文献
列出相关文件和报告,包括《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21)》、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西安交通大学“货运业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