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形成“数实”融合一体推进的新样态。依据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分类,将“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部分细化为五类:基础支撑类(智能制造、智能交通等)、数据生产类(智慧物流、智慧农业等)、技术应用类(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等)、数字交易类(数字商贸、数字金融等)以及其他创新类(算力网络、大模型人工智能等)。参考包容审慎的新基建监管框架和数字政府成熟度模型,构建数字经济分类治理框架,阐释“数实”融合的新特性及其作用逻辑。结合典型产业的有关经验,提出面向对象的数字经济分类治理路径:以因业施策、分类监管为原则,以包容审慎、共建共治、技术嵌入、场景适配等多类型治理方式为手段,通过“排列组合”和综合作用,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提供保障。具体而言,基础支撑类以包容审慎型(政府主导)治理为主,数据生产类以共建共治型(政企合作)治理为主,技术应用类以技术嵌入型(领域自治)治理为主,数字交易类以场景适配型(放管结合)治理为主,其他创新类以去中心化(多治融合)治理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