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法规
(一)海关公告
海关总署通过一系列公告,逐步扩大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试点范围,从最初的江苏省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城和浙江省海宁皮革城,扩展到包括江苏常熟服装城、广州花都皮革皮具市场、山东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等在内的多个市场。2019年,海关总署修订了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明确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概念、适用范围、监管方式等,并规定了单票报关单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2020年和2022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了辽宁西柳服装城、浙江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天津王兰庄国际商贸城等市场。
(二)延伸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市场经营户自营或委托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支持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委托第三方报关出口的市场主体自身名义办理收汇,并允许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境内和境外个人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外汇结算。
二、政策解读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国务院大力推广的外贸新业态,具有申报简便、通关速度快、允许多个主体收汇等优势,可以满足小单化、小批量和多批次的外贸需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优势包括:免征增值税、突破“无票”货物出口瓶颈、提升贸易便利化。开展市场采购贸易的流程包括:主体备案、交易登记、组货装箱、出口申报、交易完成收结汇。市场采购贸易依托于地方政府联网信息平台建立了商品溯源机制,确保出口商品“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不适用于市场采购贸易的商品包括: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未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贸易管制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商品。
三、案例分析
(一)市场采购环节常见违法违规行为
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报关单填制错误、多报少出、未经权利人许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具体案例
- A公司出口数量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案:A公司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申报出口一批钢化玻璃等,经海关查验,发现实际商品数量与申报数量不符,构成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违法行为。
- B公司贸易方式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案:B公司申报出口一批卫生瓷洁具,报关单申报监管方式为市场采购,实际以现金支付方式结算,构成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违法行为。
- C公司出口珍珠米等商品未报检案:C公司申报出口一批拖鞋等,经海关查验发现家具、珍珠米、芝麻油、鸡精、酸梅酱、番茄酱、鲍鱼汁等商品未申报,构成输出动植物产品未申报、擅自出口未报检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