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
一、背景和目的
- 政策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
- 目的: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促进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服务,实现核算方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为全国碳交易制度下的配额分配和企业履约作为参考依据。
二、适用范围
- 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平板玻璃生产的企业,应按照指南核算和报告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三、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 核算边界:以平板玻璃生产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单位为边界。
- 排放源:
- 化石燃料燃烧:包括玻璃液熔制、生产辅助设施、厂内车辆外部运输。
- 原料配料中碳粉氧化:碳粉中的碳被氧化为CO2。
- 原料碳酸盐分解:碳酸盐在高温下分解产生CO2。
- 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电力和热力所对应的CO2排放量。
- 气体种类:主要为CO2,少量CH4可忽略。
- 核算方法:
- 确定核算边界;
- 识别排放源;
- 收集活动水平数据;
- 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
- 分别计算各部分排放;
- 汇总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
四、具体计算公式
- CO2排放总量:
[
E_{\text{CO2}} = E_{\text{燃烧}} + E_{\text{工艺}} + E_{\text{电力}}
]
-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
E_{\text{燃烧}} = \sum_{i} (E_{\text{AD}}^{i} \times F_{\text{A}}^{i} \times C_{\text{EF}}^{i})
]
- 碳粉燃烧产生的CO2排放:
[
Q_{\text{工艺}} = W_{\text{碳粉}} \times C_{\text{碳粉}} \times 44/12
]
- 碳酸盐分解产生的CO2排放:
[
E_{\text{工艺}} = \sum_{i} (M_{\text{i}} \times F_{\text{EF}}^{i} \times F_{\text{Fi}} \times 44/12)
]
五、数据获取与质量保证
- 活动水平数据:通过生产操作记录、检测或结算凭证获取。
- 排放因子数据:采用指南推荐值或实测值。
- 质量保证:
-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规章制度。
-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源一览表和台账记录。
- 定期监测重要参数。
-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
- 建立文档的管理规范,保存相关数据资料。
六、报告内容
- 基本信息:报告主体名称、单位性质、报告年度、所属行业等。
- 温室气体排放量:燃料燃烧排放量、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净购入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量。
- 活动水平及其来源:化石燃料净消耗量、碳粉重量及其含碳量、碳酸盐消耗量等。
- 排放因子及其来源:各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数据、碳酸盐的排放因子等。
七、常见问题解答
- 对于缺省值和企业检测值的选择:优先使用企业检测值,保持数据一致性。
- 关于电力排放因子:采用国家给出的区域电力排放因子。
- 余热发电的计算:自发自用或上网时,分别考虑外购电力所对应的排放量。
- 重油的缺省值:参考焦油的低位发热量、单位热值含碳量和氧化率。
- 玻璃生产原料碳酸盐分解的处理:考虑碳酸盐原料的纯度,缺省值为100%。
以上为《中国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的主要内容和关键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