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发行条件的主要内容和关键数据
1. 主体资格条件
- 发行前股本总额: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 注册地:允许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红筹企业申请上市。
- 持续经营时间: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持续经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
2. 所有者条件
- 市值及财务指标: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 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
- 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 表决权差异:允许具有同股不同权的特殊股权结构,但需符合严格要求。
3. 财务、内控及盈利相关条件
- 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盈利要求:
-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
- 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
- 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
- 科创板上市标准:
- 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且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
- 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 预计市值不低于2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
4. 管理层稳定性
- 管理层变动:重点关注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要求最近两年内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重大不利变化:认定标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量变和质变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5. 特殊投票权机制
- 特别表决权:允许具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东,但需符合特定资格和最低持股要求。
- 特别表决权转换:出现特定情形时,特别表决权股份应转换为普通股份。
6.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合规性
- 合规性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相关犯罪及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 权属纠纷:要求最近两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7. 股权清晰
- 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其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总结
科创板发行条件相较于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主要创新点在于放宽了对发行人注册地的要求,允许红筹企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申请上市;明确允许具有同股不同权的特殊股权结构,但需符合严格要求;并对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规定旨在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对市场提出了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