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东和北非地区的气候治理评估:方法论 背景: 中东和北非气候治理数据库项目旨在通过评估各国的国家机构、监管和法律框架,评价中东和北非(MENA)国家与气候相关的政策设计。非气候压力因素与治理能力已被证明会加剧气候相关后果和社会经济脆弱性。气候灾害进一步限制了易受伤害社区获得服务的机会,突显了公共气候适应策略和决策在塑造生计、健康、安全和稳定方面的重要性。个人和社会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取决于政府机构和支持受威胁人群的结构是否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1.长期目标:该行动长期运作,设定了到2050 -2060年实现的目标。 2.直接目标:该行动设定了到2030年实现的短期或直接目标。 3.基本目标:该行动整合了结构性目标(如废物分类的过程)或制度性目标(如负责沿海地区保护的委员会的建立),这些目标旨在短期内实施并在长期内持续运作。 4.风险和脆弱性:该行动旨在应对至少一个由气候危机加剧的风险和/或脆弱性,具体定义如下: 鉴于本分析重点关注治理在制定气候适应策略方面的有效性,该方法论从两个维度评估国家:(1)稳健的气候政策;(2)良好的治理实践。 气候战略: 在气候政策方面,我们的分析基于以下文件来建立评估气候治理的标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六次评估报告、世界银行的气候变化框架立法参考指南以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适应缺口报告。根据这些参考文件的研究发现和建议,评估的机构工具需至少涵盖以下一种气候策略: 脆弱性是指气候事件对社会、经济和基础设施能力的影响。 风险源于脆弱性、危害和暴露。它们可以是物理性的,在极端天气事件或农业气候区及生态系统的改变之后产生。它们也可以是经济性的 ,由脱碳对技术使用、监管规定和市场条件的影响引起。 5.缓解措施:该行动勾勒出一条实现去碳化的路径 ,以缓解气候危机的规模及其相关影响。这包括设定减排或限排目标,并促进结构性去碳化。 6.适应:该行动加强了适应能力和/或气候适应力,例如通过 制定灾害风险管理计划、土地保护、水资源管理或气候适应性建筑和基础设施。 鉴于气候变化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本报告将评估范围限定于以下机构:(1)负责监督环境和生态系统的机构;以及/或(2)被巴黎协定文件认定为关键的高排放行业。虽然气候政策可以扩展到其他机构,如卫生部或城市规划办公室 ,但这些机构将被视为超出评估范围,因为它们不符合上述两个标准。 Goal:这项法律是否明确确定了进一步健全气候政策的可行目标? 政治进程:该机构工具明确了机构执行其声明的政策和项目程序的方式,同时保持透明度 、代表性和问责制。 透明度:这个问题明确列出了涉及的相关利益方以及政策的设计、发展和/或执行方法吗? 问责制:该法律是否确定了在合规性问题的情况下进行补救的途径? 治理工具: 在良好治理方面,我们的分析评估了每个国家的制度、监管和法律框架,因为重点在于内部政策。尽管这些框架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气候和治理战略至关重要,但通过国际合作政策计划、与外国发展组织的协议以及非国家或私营部门行为者采取的行动均不在数据库的范围内。由于治理是此次评估的核心要素之一,数据库包括两类工具:(1)法律、法令 、法规和决定,它们构建了一个法律和监管框架,以规划并合法化政府的气候议程;以及(2)预算和财政分配,这些分配创造了实施气候议程所需的重要能力。数据库重点关注自《巴黎协定》签署之年 (2016年)至2024年间,促进清洁能源转型或环境保护项目的预算。 代表性:法律是否识别并考虑了至少一个社会政治利益相关方(如民间社会团体或受影响的公民)的权利和需求? 行为者的能力:该机构工具增强了机构Actors管理、执行和监督气候策略实施与执行的能力。 人力:这项法律是否分配或扩大劳动力能力来执行气候战略? 财务能力:该法律是否包括预算分配或财务激励(如税收优惠、补贴、赠款或投资)? Oversight:Doesthislawassignabody,position ,orpathwayforoversightand/orenforcementresponsibilities? 这些治理工具根据是否实现以下目标以及数据库中应用的测试来评估: 1.目标:提升治理效果; 2.测试:相关性能指标。 (注:根据上下文,可以进一步细化测试的具 机体构内任容务和:目该标机。构)工具明确了国家机构及其官员在承 认气候权利并实施有效的气候策略方面的明确责任 。 这个数据库关注气候治理基础和设计的状态,而将实施和结果排除在外。因此,其分析并未扩展到对所列机构工具的监控。该项目旨在分析国家级别的治理系统,因此不考虑区域或国际合作作为评估治理的因素。相反,目标是提供关于气候治理结构性格局的见解,并识别其中的空白和机遇,这是在中东和北非地区创建全面且响应性强的系统的重要第一步。 管理:此法律是否授予特定利益相关方(官僚机构、组织或机构)授权和管理权力? 卡内基实现国际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