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贵溪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11日签署了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旨在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和“乡村振兴”战略,合作推进分布式/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该协议为初步意向性框架协议,具体细节需另行商议并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一、协议基本情况
- 协议双方:公司(乙方)与贵溪市人民政府(甲方),无关联关系。
- 签署时间:2023年1月11日,地点:贵溪市。
- 审议程序:无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将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主要内容
- 合作背景:基于国家绿色电力开发利用号召,双方遵循优势互补原则,合作推进光伏项目,促进贵溪地区产业升级和节能降耗。
- 合作范围:依托公司专业技术优势,在贵溪市辖区范围内选择闲置土地、屋顶等场所建设光伏项目,由子公司诺德晟世负责实施。
- 项目选址及规模:首期规划用地约8,313亩,分布于八个镇区,最终面积和投资规模以现场勘测方案为准。
- 权利义务:
-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协调审批手续、保障土地合规性、协助政策补贴申报等。
- 乙方负责筹措资金、负责项目设计、施工、运维,并依法依规经营。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提升光伏发电领域资源优势和运营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
- 协议签署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未来影响视项目推进情况而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 协议为初步意向,具体细节和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 项目用地和投资规模为初步规划,最终可能因政策调整、资金筹措等因素变化。
- 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存在资金筹措和现金流风险。
- 公司将依法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