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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4-06-17招股说明书睿***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 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neraAluminiumCo.,Ltd. (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43号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A区2号厂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公司上市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铝合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铝合金材料研发、产品设计、先进生产工艺以及规模化生产的完整业务体系。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池盒箱体,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自成立以来,公司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电池盒箱体制造商之一。 为了持续扩大自身产能规模以进一步提升向下游新能源汽车终端客户的供货能力和自身核心竞争力,公司拟通过本次上市募集资金以加快自身新建产能的建设,并同时优化自身财务结构、降低自身经营风险;另一方面,本次发行上市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知名度和吸纳人才,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新能源汽车行业下游终端优质客户,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以更好的回报社会、股东和广大投资者。 二、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规范运作、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制定并有效执行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以及信息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者关系等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健全的内部控制环境,保障公司高效可靠运行,切实维护和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三、公司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南川区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800,000套项目” 建设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南川区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800,000套项目建设”系建设的新一代自动化新能源电池盒箱体生产线,体现了公司最新的研发、设计、生产技术水平,能够更高效地满足客户应用需求,有力推动公司发展,为公司不断提升核心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公司产品生产线主要依靠公司自主投资建设形成,资金支出较大。随着公司产能扩大、业务不断增长,公司未来运营资金需求将持续增加。因此,公司计划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满足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发展的 资金需求。 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为主导作用驱动力,不断围绕产品质量、产品工艺、产品结构、产品材料等多个维度提高自身竞争力和技术水平。公司深耕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领域,通过现代化、数字化的生产要素配置,研发并量产了超过280款电池盒箱体产品,配套了超过200万辆新能源汽车,实现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电池盒箱体“以铝代钢”的深度转型升级,助力新能源汽车及其核心电池系统的“减重”、“增效”。 报告期内,伴随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经营业绩已实现了稳步增长。目前,公司已拥有铝合金材料研发、产品设计、先进生产工艺以及规模化生产的完整业务体系,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坚持“技术创新、质量至上”的原则,确保市场份额、产能和技术领先优势;努力保持优质和反应迅捷的上游供应体系,实现公司持续降本增效,达到产业链上下游的互生共赢;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精益管理、装备升级、工艺提升和产品创新等方式,不断拓展更多下游优质客户,巩固在国内新能源汽车电池盒箱体的优势地位,打造新能源汽车铝合金电池盒箱体这一细分领域的国内领先企业,以实现公司自身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_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何峰 _实际控制人:何妤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概况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397.36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均为新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9,589.41万股(不包括超额配售选择权)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目录 致投资者的声明1 发行人声明3 本次发行概况4 目录5 第一节释义9 第二节概览13 一、重大事项提示13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18 三、本次发行概况19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20 五、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块定位情况29 六、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31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31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34 九、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34 十、募集资金用途34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35 第三节风险因素36 一、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36 二、行业风险44 三、其他风险46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4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8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本、股东变化情况48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5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及挂牌情况57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57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情况58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65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73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101 十、发行人股权激励情况115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116 第五节业务和技术119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119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129 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54 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162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167 六、发行人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证书176 七、发行人的技术与研发情况176 八、环境保护情况186 九、境外经营情况189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190 一、经审计的财务报表190 二、财务会计信息198 三、影响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200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03 五、主要税种及税收政策235 六、分部信息237 七、非经常性损益237 八、主要财务指标238 九、经营成果分析240 十、资产质量分析262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286 十二、重大资本性支出306 十三、报告期内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的基本情况306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307 十五、审计报告截止日后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情况307 十六、盈利预测307 十七、即期回报被摊薄及填补回报措施情况308 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312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使用计划31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依据31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314 四、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316 五、未来发展与规划317 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320 一、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320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320 三、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322 四、独立经营情况323 五、同业竞争情况324 六、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326 第九节投资者保护339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339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339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345 四、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等特殊架构安排、未盈利企业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投资者保护措施345 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346 一、重要合同346 二、对外担保事项352 三、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事项352 第十一节声明354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5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35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357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和董事长声明358 五、发行人律师的声明359 六、审计机构的声明360 七、评估机构的声明361 八、验资机构的声明364 第十二节附件365 一、本次发行相关附件365 二、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365 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及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370 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405 五、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407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使用计划408 七、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410 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普通名词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新铝时代 指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涪精密 指 本公司前身,即重庆南涪铝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铝器时代 指 重庆铝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铝器精工 指 重庆铝器时代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久固模具 指 重庆久固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循环科技 指 重庆铝器时代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新铝精工 指 重庆新铝时代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北固精密 指 重庆北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铝器装备 指 重庆铝器时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本公司原全资子公司,于2022年3月注销 新铝道桥 指 重庆新铝道桥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于2022年1月注销 台州鸿盈 指 台州市鸿盈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本公司原参股公司,于2019年对外转让 国同红马 指 重庆国同红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润峰铝 指 重庆润峰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大一创投 指 深圳市大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龙门一号 指 珠海横琴大一龙门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大一资管 指 广东大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东大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大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平行一号 指 珠海横琴大一平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大一平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平行二号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大一平行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