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遇信用日报 2024年11月13日 序号 发行人 类型 事件详情 1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贷款本息未完成支付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因资金安排原因,公司应向上海银行宁波分行支付的110万元贷款利息,应向工商银行东门支行归还8500万元贷款本金,应向建设银行宁波分行归还12000万元贷款本金未按照还款计划完成支付。公司尚在与上述贷款银行进行沟通协商,相关款项尚未完成支付。 2 中国恒大集团 延长清盘聆讯日期 11月12日,中国恒大发布公告称,根据于2024年11月11日发出的命令,法院指示取消原定于2024年11月14日上午10时正举行的聆讯,及将申请押后,以于将予厘定的日期(预留一日)举行聆讯。法院亦表示聆讯日期很可能不会早于2025年2月20日。 3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重组 11月11日,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有关对由紫光芯盛有限公司(TSINGHUAUNICLIMITED,“发行人”)发行,由紫光集团无条件且不可撤销担保(“担保人”)的于2028年到期的2亿美元票息6.50%有担保债券(ISIN:XS1728039113,简称“2028年债券”)等有担保债券拟进行的重组,同时宣布2028年债券继续停牌。 4 滨州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变更 滨州市财金投资集团公告,根据滨州市国资委批复,公司股东滨州市国资委将持有公司的60.00%股权依法划转至滨州市财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股东和股权结构变更为滨州市财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00%股权、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30.00%股权、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0%股权。控股股东变更为滨州市财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滨州市国资委。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根据要求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报告声明 1.本报告仅供丝路海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使用。 2.本报告所载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投资建议,任何投资者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任何投资者因信赖本报告而进行的投资或其他行动并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报告所载的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认为准确、可靠的来源获取,但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的使用者不应认为本报告所载的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而加以依赖,本公司不对因本报告所载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4.本报告是本公司依据合理的内部程序独立做出的,所载的观点仅是报告当日的观点,且上述观点后续可能发生变化,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观点不一致的研究报告,本公司不承担及时更新和通知的义务。 5.本公司对本报告的所有信息表达与本公司业务利益存在直接或间接联系不做任何保证,相关风险请本报告的使用者独立做出评估,本公司不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6.本报告的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翻版、篡改、引用、刊登或发表等。 7.本公司发布的报告和信息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免责规定。 8.以上声明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