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遇信用日报 2024年11月07日 序号 发行人 类型 事件详情 1 耒阳市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 被强制清算 腾越建筑科技集团公告,根据耒阳市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于2024年10月发布的清算公告,耒阳市人民法院对耒阳市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做出了强制清算的决定。除此以外,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H16腾越2”其他增信主体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等均处于存续状态,不存在破产及被强制清算的情形。 2 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票据逾期 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截至2024年9月末,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票据承兑余额5,563.17万元,累计逾期发生额合计16,211.89万元,逾期余额为3943.01万元。上述票据逾期主要系自2022年下半年以来,因外部环境变化及融资政策收紧致使公司资金短缺,造成上述票据承兑逾期。经与收票人及持票人协商,公司将对逾期票据进行分批处置,与票据持有人协商签订分期支付协议,并筹集资金保障承兑票据兑付。 3 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小额兑付 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告,应于2024年11月16日根据“H16天建2”调整后本息兑付安排进行第二次小额兑付,发行人申请本期债券自2024年11月7日开市起停牌。 4 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重组进展 11月6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披露,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已依法裁定受理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现就该案公开竞争选任管理人,递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17时30分。截至2024年9月30日,步步高投资集团账面总资产4,546,628,889.07元。账面总负债4,643,094,375.36元。此外,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涉及多起诉讼和执行案件。 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本金转换为信托单位 1月5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兹涉及CFLD(Cayman)InvestmentLtd.(“发行人”)于2023年11月24日、12月13日及2024年1月12日就发行人根据债券条款和条件将合计683,711,703.22美元的债券本金转换为信托单位事宜发布的公告。2024年1月17日,发行人通知债券持有人,此前公告中提及的转换过程已终止(“终止转换”)。发行人现已获得根据发行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和美银梅隆银行伦敦分行(作为受托人)之间于2023年1月31日签署的信托契约(“信托契约”)进行转换所需的相关批准。 6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特殊再融资债券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披露,拟于11月13日发行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六批政府债券,总发行规模为47.9026亿元。其中特殊再融资一般债券金额9亿元,特殊再融资专项债券金额9亿元。 7 福州市 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 据福州晚报,11月5日,福州市召开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新闻发布会,据介绍,经市委和市政府同意《关于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扎实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印发实施。主要措施有8个方面,42条措施。意见指出,用足用好各类债券工具。全力争取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更大力度置换政府存量隐性债务。积极谋划土地储备、存量商品房收购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债项目,持续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和支出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 量。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一地一策”抓实各项化债举措,积极妥善化解政府债务。健全预警监测机制,加强债务风险等级评定和预警通报结果运用,做到风险早预警、早处置。 报告声明 1.本报告仅供丝路海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使用。 2.本报告所载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投资建议,任何投资者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任何投资者因信赖本报告而进行的投资或其他行动并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报告所载的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认为准确、可靠的来源获取,但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的使用者不应认为本报告所载的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而加以依赖,本公司不对因本报告所载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4.本报告是本公司依据合理的内部程序独立做出的,所载的观点仅是报告当日的观点,且上述观点后续可能发生变化,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观点不一致的研究报告,本公司不承担及时更新和通知的义务。 5.本公司对本报告的所有信息表达与本公司业务利益存在直接或间接联系不做任何保证,相关风险请本报告的使用者独立做出评估,本公司不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6.本报告的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翻版、篡改、引用、刊登或发表等。 7.本公司发布的报告和信息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免责规定。 8.以上声明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