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汽车(LI.O/2015.HK)更新报告 买入2024年11月8日 智能驾驶推送加速,车辆毛利率回升明显 公司Q3业绩符合预期:公司2024年Q3实现车辆销售收入413.2 亿元,同比增长22.9%,环比增长36.3%。2024年Q3汽车总交付 量为15.3万辆,同比增长45.4%。Q3车辆毛利率提升至20.9%。净利润28.1亿元,同比减少0.3%。新产品L6抬升整体销量,平均月销量达到25000台,进一步扩大2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理想市场份额由2024年Q2的14.4%增加至Q3的17.3%,公司计划目标四季度至明年进一步提升L6产能。公司预指引4季度交付量为16-17万辆,收入指引432亿-459亿元。 费用率改善明显:公司2024年Q3研发费用率6%,同比减少 2.1pct,环比减少3.5pct;SG&A费用率分别为7.8%,同比增长 0.5pct,环比减少1.1pct。新产品推出放缓,部分研发费用降低,智驾方面路径变化导致研发成本减少,雇员薪酬减少。此外,2024年第三季度因公司首席执行官基于业绩奖励确认股份支付薪酬费用。 新智驾方案全量推送:公司7月底发布了基于端到端和视觉语言 模型的全新自动驾驶技术架构,9月进行万人规模测试。10月公司 向理想MEGA和理想L系列车型推送OTA6.4更新。目前公司交付30万以上车型中,选择ADmax版本用户达到70%,L6高配版本用户率达到30%。 积极备战纯电车型:公司于145个城市拥有479家零售中心,于 221个城市运营436家售后维修中心及理想汽车授权钣喷中心,投 入使用894座理想超充站,配备4286个充电桩,为纯电车型发布 打好基础。纯电车型将成为明年主要增量,公司20万以上市占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目标价33.75美元/132.16港元,买入评级:我们预测公司2024- 2026年的销量分别达到51.5万辆、71.8万辆、94.4万辆,收入 分别为1475亿元、1916亿元和2213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8.4亿元、129.9亿元和167.5亿元,未来三年均维持盈利水平。我们使用自由现金流折现对公司进行估值,WACC11%,永续增长率3%,求得合理股价应为33.75美元/132.16港元,较现价有31.80%/37.60%的上涨空间,维持买入评级。 李京霖 852-25321957 Jinglin.li@firstshanghai.com.hk 唐伊莲 852-25321539 Alice.tang@firstshanghai.com.hk 主要资料 行业新能源汽车 股价25.61美元/96.1港元目标价33.75美元/132.16港元 (31.80%/37.60%) 股票代码LI.O/2015.HK已发行股本10.61亿股 总市值271.72亿美元 52周高/低46.44美元/17.44美元 每股净资产31.38元 主要股东李想23.17% 美团12.88% 王兴6.30% RainbowSixLimited 3.89%BlackRock,Inc.2.70% 盈利摘要股价表现 来源:公司资料,第一上海预测来源:wind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www.mystockhk.com 图表1:DCF估值模型 资料来源:第一上海预测 主要财务报表 数据来源:公司资料,第一上海预测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 永安集团大厦19楼 电话:(852)2522-2101 传真:(852)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4- 本报告不可对加拿大、日本、美国地区及美国国籍人士发放 ©2024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