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燃煤机组用水效率评估及用水定额提标效果分析
1 引言
- 燃煤发电是我国的主要电源类型,截至2018年底,煤电装机容量达到1008GW,占全国发电装机总量的53%。
- 2018年燃煤发电量达4.5万亿千瓦时,占全国发电量总量的64%。
- 煤电在电源结构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但因一次能源禀赋特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我国能源安全的关键保障。
2 燃煤机组用水方式
- 主要用水环节包括冷却凝汽器、锅炉补水、烟气脱硫、辅机冷却、除尘、排渣等。
- 2015年,燃煤发电淡水取水总量约560亿立方米,占全国取水总量的9%,仅次于农业灌溉。
- 海洋地区燃煤电厂取用海水量约530亿立方米,占我国海水直接利用量的近一半。
3 燃煤机组用水(取水)定额政策现状分析
- 用水定额在火电水资源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 国家层面于2019年12月发布了新的工业用水定额(水节约〔2019〕373号),首次设立通用值、先进值和领跑值三级指标体系。
- 地方标准存在差异,多数地方标准直接采用国家标准定额数值,难以体现实际用水效率的地区差异。
4 中国大中型燃煤机组用水效率评价
- 用水效率显著提升,约90%的现役机组可以满足2012年版原国家定额标准。
- 节水潜力:假定所有大中型燃煤机组均达到提标后用水定额的通用值,可实现节水总量1.22亿立方米;最严格的执行情景下,节水潜力可达8.23亿立方米。
5 燃煤机组用水定额提标效果分析
- 节水潜力:全国燃煤机组节水潜力可达8.23亿立方米。
- 分区域:三北地区达到用水定额领跑值,其他地区达到先进值,节水潜力可达8.23亿立方米。
6 用水定额提标的节水量价值评估
- 货币化节水收益:在水资源税率和工业用水价格测算下,节水收益总额分别为1.48亿元和17.8亿元;采用模糊综合评估方法,节水收益总额可达27亿元。
7 结论与建议
- 政策建议:
- 统一燃煤机组水资源管理工作中使用的指标术语、核算方法和核算口径。
- 完善燃煤电厂用水监测体系,建立数据采集、分析和报告网络。
- 制定差异化的地方标准,根据地区水资源禀赋和技术条件。
- 结合强制性和激励性措施,提高企业节水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关键数据
- 燃煤发电量:2018年4.5万亿千瓦时,占全国发电量的64%。
- 淡水取水量:2015年560亿立方米,占全国取水总量的9%。
- 海水取水量:海洋地区燃煤电厂取用530亿立方米,占海水直接利用量的近一半。
- 节水潜力:全国燃煤机组节水潜力可达8.23亿立方米。
- 货币化节水收益:1.48亿元至27亿元。
以上是对提供的文字内容进行的总结归纳,突出了主要内容和关键数据。